新疆高考的政策。
我今年从内地转入新疆读初二,户口还没迁。问一下,如果在新疆参加高考。户口迁过来要几年,才能参加高考。...
我今年从内地转入新疆读初二,户口还没迁。问一下,如果在新疆参加高考。户口迁过来要几年,才能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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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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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报名条件都会有所变化:
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时间不少于两年;在校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在疆就读三年,且有三年的学籍档案和会考成绩;往届毕业生须在疆参加过普通高考;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入疆内就读高中的,有高二、高三学籍和会考成绩。
两地试卷相同 才能在疆借考
户籍在外省区市,但因公长期在疆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疆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考生可在疆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但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2010年报考区内高校的农、林、牧、地矿、煤炭等艰苦专业的第一志愿的汉语言考生,当高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照顾投档;鼓励汉语言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录取时给予政策倾斜。
另外,今年自治区专门在区内高校划出2%-3%的招生计划,用于照顾录取南疆三地州的汉语言考生,并对国贫、区贫县的民语言和汉语言考生录取时给予一定的照顾。
新疆“民考汉”考生既可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也可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其中,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使用汉语言《报考志愿信息卡》;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使用民考汉《报考志愿信息卡》。
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汉语言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考生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汉考民”考生可填报民语言计划的学校志愿。
双语班考生可填报民语言、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但不能兼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另外,填报民考汉计划的符合“民考汉”照顾加分政策的双语班考生可按政策加分;填报民语言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11个民族)的双语班考生可按政策加分。
如果还有疑惑可拨打自治区招办咨询电话0991—8751822进行咨询
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时间不少于两年;在校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在疆就读三年,且有三年的学籍档案和会考成绩;往届毕业生须在疆参加过普通高考;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入疆内就读高中的,有高二、高三学籍和会考成绩。
两地试卷相同 才能在疆借考
户籍在外省区市,但因公长期在疆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疆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考生可在疆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但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2010年报考区内高校的农、林、牧、地矿、煤炭等艰苦专业的第一志愿的汉语言考生,当高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照顾投档;鼓励汉语言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录取时给予政策倾斜。
另外,今年自治区专门在区内高校划出2%-3%的招生计划,用于照顾录取南疆三地州的汉语言考生,并对国贫、区贫县的民语言和汉语言考生录取时给予一定的照顾。
新疆“民考汉”考生既可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也可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其中,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使用汉语言《报考志愿信息卡》;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使用民考汉《报考志愿信息卡》。
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汉语言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考生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汉考民”考生可填报民语言计划的学校志愿。
双语班考生可填报民语言、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但不能兼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另外,填报民考汉计划的符合“民考汉”照顾加分政策的双语班考生可按政策加分;填报民语言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11个民族)的双语班考生可按政策加分。
如果还有疑惑可拨打自治区招办咨询电话0991—875182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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