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道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哲学导读作业。。。不要太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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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文化是我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源流之一,积淀丰厚,影响深远,对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深远。道家思想提倡的是一种非人工的“自然”的理想之美,尊崇的是天地万物的一种自然而然的生成之道。在对中国传统绘画、文学、思维方式、法律等各方面的影响,占据绝对性的优势主导地位,即使说中国艺术的表现即为道家艺术的表现亦不为过。
一, 对中国传统绘画的影响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是整个宇宙的普遍规律,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必须遵循“道”以“自然”的法则才能到达和谐。首先认为,色彩不是本质,仅起炫耀眼目“五色令人目盲”的作用,“色”和“华”作为表象与“腹”和“实”作为本质形成明确的对立。对于“素”与“玄”二种无彩色高度重视。文人们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在投入山水绘画创作中,便选择了更本质的墨白,即水墨。中国画水墨山水的兴起,道家美学的影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庄子发挥了老子的思想,认为“道”是宇宙的最高实体,是事物本源、本质和规律的总称。“道”是无限的、永恒的、必然的和稳定的。在“道”的关照下,一切可感知的事物都是有限的、暂时的、偶然的和流变的。但是,形而上的“道”又是借助形而下的“器”得以显示的。精神的最高境界是“悟道”,但这个“悟道”的过程却要通过“味象”即通过对具体的事物的观察与思考,才能涉向精神的彼岸。自然景观就是“道”的映像,山水的存在意义是“以形媚道”,因此山水画得审美意义同样体现在对“道”的传达上,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对一时一地的自然景观的简单再现,创作必须体现出艺术家的主体意识,即创造过程不单是技艺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以神法道”的精神升华过程,正是基于这种创作宗旨,形成了中国传统绘画在形神关系上的特有观念。画家认识到“情无景不发,景不情不活”的道理,将画中渗透纯真的情感,才能获得神韵。 二, 道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学的影响
老庄认为素朴最美,所谓“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确立“自然”“素朴”为最高审美原则。老子说“无言”,庄子说“得意忘言”,使得文学常追求“意在言外”“言有尽而意无穷”。
人总是在自然中,人感情的喜怒哀乐也是与自然运动变迁相辅相成的。从诗经、楚辞到唐宋诗词的辉煌,诗歌一直是中国文学的主流。中国文人的抒情对象更多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而是更宏大的存在——自然。其创作空间是“天地大美,四时明法“的框架内,写的总是:乘风破浪、江山如画、春花秋月、飘絮落红……中国诗的最高境界就是:敏锐的洞察力与捕捉自然与人在刹那间的交流。
“独怆然而涕下”是因为“念天地之悠悠”;必须要“抬头望”过了“明月”才能“低头思故乡”;是“大江东去,浪淘尽”了“千古风流人物”;而“问君能有几多愁”,也必须是“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在中国的诗歌里。
三、 道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
道家对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显著贡献主要在于相反相成的辩证思维模式以及与此相关
的“无为”方法论。所谓辩证的思维模式体现在对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有深刻把握。这种所谓模式可以使人在看问题时不太容易走向形而上学的绝对化,避免固执、僵化和教条主义。
“无为”既是一种思想主张,同时也是一种具有方法论意义的思维模式。“无为”的方法教会人们在看待问题和处理事情时要善于顺其自然,不要蛮干、硬干,要学会换个角度想问题,退一步想问题,要善于因势利导,以柔克刚,以退为进。这种所谓方式构成了中国文化之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 道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
法律理念需要以普遍的自然理性为准则。道家思想的核心和精髓,就是“道法自然”的理念。’道家以自然界理法为万能,以道为先天的存在,且一成不变,故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认为,在人类创造的各种秩序文明产生之前,整个宇宙就已经按照一种永恒而明智的秩序在运转了。这种秩序的本质,是一种超越了一切人类理性的先验的自然理性——道。在道家的观念里,“道”是关于正义的基本的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是一切人定法的基础和本源。所有人定法都必须受制于它,服从于它,并从它那里获得力量源泉。“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由此,道家形成了“自然法”至上的观念,“道”俨然成了统领一切秩序、支配一切秩序的“至尊法则”,“道法自然”也就成为道家法律思想的精髓和最高准则,成为其阐述一切法律哲理的出发点。
因俗而治的法律原则。道家提倡的“无为”和“自然”,对君主的绝对权威和国家强制力提出了挑战,具有朴素的反专制和反对法律一元化的因素。事实上,道家已经注意到民间自发形成自我约束规范的能力,并且认为这种以民情和天道为基础形成的自然规范,远比统治者煞费苦心设计的法律要明智得多。道家的“无为”限制了君主手中“无限”的政治资源,要求统治者信赖和依靠人民自我调整、自我正化的力量,并给予民间的政治智慧以充分的发展空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白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道家的观念推翻了统治者自上而下“赏赐”法律与民的运行顺位,而对民“自均”、“自正”、“自定”的自下而上推动社会和谐的能力给予充分的肯定。
一, 对中国传统绘画的影响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是整个宇宙的普遍规律,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必须遵循“道”以“自然”的法则才能到达和谐。首先认为,色彩不是本质,仅起炫耀眼目“五色令人目盲”的作用,“色”和“华”作为表象与“腹”和“实”作为本质形成明确的对立。对于“素”与“玄”二种无彩色高度重视。文人们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在投入山水绘画创作中,便选择了更本质的墨白,即水墨。中国画水墨山水的兴起,道家美学的影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庄子发挥了老子的思想,认为“道”是宇宙的最高实体,是事物本源、本质和规律的总称。“道”是无限的、永恒的、必然的和稳定的。在“道”的关照下,一切可感知的事物都是有限的、暂时的、偶然的和流变的。但是,形而上的“道”又是借助形而下的“器”得以显示的。精神的最高境界是“悟道”,但这个“悟道”的过程却要通过“味象”即通过对具体的事物的观察与思考,才能涉向精神的彼岸。自然景观就是“道”的映像,山水的存在意义是“以形媚道”,因此山水画得审美意义同样体现在对“道”的传达上,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对一时一地的自然景观的简单再现,创作必须体现出艺术家的主体意识,即创造过程不单是技艺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以神法道”的精神升华过程,正是基于这种创作宗旨,形成了中国传统绘画在形神关系上的特有观念。画家认识到“情无景不发,景不情不活”的道理,将画中渗透纯真的情感,才能获得神韵。 二, 道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学的影响
老庄认为素朴最美,所谓“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确立“自然”“素朴”为最高审美原则。老子说“无言”,庄子说“得意忘言”,使得文学常追求“意在言外”“言有尽而意无穷”。
人总是在自然中,人感情的喜怒哀乐也是与自然运动变迁相辅相成的。从诗经、楚辞到唐宋诗词的辉煌,诗歌一直是中国文学的主流。中国文人的抒情对象更多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而是更宏大的存在——自然。其创作空间是“天地大美,四时明法“的框架内,写的总是:乘风破浪、江山如画、春花秋月、飘絮落红……中国诗的最高境界就是:敏锐的洞察力与捕捉自然与人在刹那间的交流。
“独怆然而涕下”是因为“念天地之悠悠”;必须要“抬头望”过了“明月”才能“低头思故乡”;是“大江东去,浪淘尽”了“千古风流人物”;而“问君能有几多愁”,也必须是“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在中国的诗歌里。
三、 道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
道家对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显著贡献主要在于相反相成的辩证思维模式以及与此相关
的“无为”方法论。所谓辩证的思维模式体现在对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有深刻把握。这种所谓模式可以使人在看问题时不太容易走向形而上学的绝对化,避免固执、僵化和教条主义。
“无为”既是一种思想主张,同时也是一种具有方法论意义的思维模式。“无为”的方法教会人们在看待问题和处理事情时要善于顺其自然,不要蛮干、硬干,要学会换个角度想问题,退一步想问题,要善于因势利导,以柔克刚,以退为进。这种所谓方式构成了中国文化之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 道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
法律理念需要以普遍的自然理性为准则。道家思想的核心和精髓,就是“道法自然”的理念。’道家以自然界理法为万能,以道为先天的存在,且一成不变,故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认为,在人类创造的各种秩序文明产生之前,整个宇宙就已经按照一种永恒而明智的秩序在运转了。这种秩序的本质,是一种超越了一切人类理性的先验的自然理性——道。在道家的观念里,“道”是关于正义的基本的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是一切人定法的基础和本源。所有人定法都必须受制于它,服从于它,并从它那里获得力量源泉。“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由此,道家形成了“自然法”至上的观念,“道”俨然成了统领一切秩序、支配一切秩序的“至尊法则”,“道法自然”也就成为道家法律思想的精髓和最高准则,成为其阐述一切法律哲理的出发点。
因俗而治的法律原则。道家提倡的“无为”和“自然”,对君主的绝对权威和国家强制力提出了挑战,具有朴素的反专制和反对法律一元化的因素。事实上,道家已经注意到民间自发形成自我约束规范的能力,并且认为这种以民情和天道为基础形成的自然规范,远比统治者煞费苦心设计的法律要明智得多。道家的“无为”限制了君主手中“无限”的政治资源,要求统治者信赖和依靠人民自我调整、自我正化的力量,并给予民间的政治智慧以充分的发展空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白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道家的观念推翻了统治者自上而下“赏赐”法律与民的运行顺位,而对民“自均”、“自正”、“自定”的自下而上推动社会和谐的能力给予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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