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回答
展开全部
是的,戴单眼花翎的是不是比不带的大
清代有品位的官员之例有花翎者,内廷王、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直省将军、内大臣等以及领侍卫府官、满员(满族官员)五品以上皆冠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者只能戴褐羽蓝翎,也就是俗称“野鸡翎子”了。清代的亲王、郡王中赏戴花翎的,仅见于乾隆朝。当时顺承勤郡王名叫泰斐英阿,因为当了前锋统领,便向皇祖乾隆乞赐花翎,。乾隆说,花翎是贝子之制,诸王戴了就会失制。军机大臣傅恒就代为说情:郡王年幼,想戴花翎玩儿,以为美观。乾隆这才答应了,同时赐给另一位皇孙三眼花翎,说:都是孙辈,以为美观可也。可知当时诸王想皇上赐戴花翎,并非为了追赶时髦。
清代勋臣中,功勋卓著或恩宠有加者,仅仅能够得到皇上赏赐的双眼花翎。比如贤相傅恒、权相和坤、福康安(傅恒之子)等,都只得到双眼花翎,而且,清代定制,外任文职官员无赏花翎者。只是到乾隆朝,有一位叫方承观的直隶知府,受到皇上特别眷爱,古北口大阅兵时,就特乞皇上赏戴花翎,乾隆笑道:“像你这这样矮小侏儒样子,都爱戴花翎呀?!”就赏赐给了他。此后,外任各省总督、巡抚等大员,也就屡有蒙恩赐花翎的了。
外任武臣中,非军功卓著不可蒙赐花翎。康熙时,福建提督施琅收复台湾,诏封靖海侯,子孙世袭,而施琅却上疏辞侯,恳请皇上赐花翎。当时,在外领兵的将军、提督都还没有赐给花翎的先例。康熙乃特旨赐施琅戴花翎。可见在当时文武臣僚小目中,赏赐花翎简直比封侯还要荣耀。
正因为此,后来的清代文官对奖戴花翎特别重视。除军功外,非“异常劳绩”不得保奖花翎,而且,限定每案不得超过三名。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因修皇族的族谱“玉牒”造成,提调官增庆被奏赏花翎,这是首开军功之外的“别项劳绩保翎”之例。从此诸如皇上“山陵奉字”、海运事宜、劝捐、抽厘之类,都相率保荐花翎。光绪初年,大保案迭兴,加官加衔,各种新奇花样不可胜举,戴花翎者,满街行走了。
这时花翎身价尽管已大不如前,但在吏部引见外地赴任低级官员时,在冠服方面仍有严格规定。若有花翎、蓝翎人员,其翎管不准用白玉,若用翡翠或带皮子玉者,都要以违例论处。
到清末,捐例大开,用钱也可以买到花翎戴,保案内就再没有保花翎者。最早用钱买到花翎的,是广东洋商伍荣耀、潘仕成。二人各捐十数万金,朝廷无力嘉奖,于是就破例赏戴花翎,一时荣之。后来,鸦片战争中,就有捐翎之例:花翎每枝实银一万两,蓝翎五千两;而且参照捐官之项进行折扣。这样实捐银较少,捐翎者遂多。咸丰九年(1859年)又改为实银。不准折扣:花翎每枝七千两,蓝翎四千两。到了后来,每枝花翎仅用二百元就可以捐到。这是清代花翎之制的穷途末路了。了解以上花翎盛衰史,对于今天的收藏爱好者是十分有益的。
在花翎当红的清代全盛时期,连缀翎子与冠帽的翎管价值也就不菲。翎管的式样如旱烟管粗细,长二寸许,圆柱形,主端有鼻,愈下愈中空,至下端口,中空大如烟嘴。翎子就由此插入。戴上冠帽后,翎子就垂在脑背后。
除了低级官员翎管只准用红玉外,文武大员所戴花翎的翎管都是用各类宝玉、象牙或者玻璃烧制成的,而以翡翠翎管最为时髦盛行,当时价值最贵,如今收藏价值最高。荣禄所戴花翎的翡翠翎管表里莹澈,从外面看,翎毛纤发毕睹,是一种叫做“玻璃翠”的玉管,当时价值一万三千金。一般勋官高位大员的翡翠翎管也多价值七八千银子。当时一些清水衙门的京官头上花翎儿,有的也就值二三两银子。
翎管既然是荣誉、地位和财富的象征,钻营者自然也就会在这小小的捞什子上下功夫。清代官场上送重礼,盛行一种“一套扳翎”的礼品。即在一个礼品盒内,装有一只翡翠扳指和一只翡翠翎管。光绪末年,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中尚记述,当时北京玻璃厂“红货之内以翡翠石为最尊,一扳指、翎管有价至万金者”。“扳指”又写作“班指”,是套在拇指上,射箭拉弓扣弦用的,也是清代上层社会时髦装饰品之一。上万两银子的礼物,就这样装在小小一只礼品盒内,送上去,人情到了,官差职务也就稳妥到手。
过去,满族人常戴一种名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称“帽头儿”,其形状上尖下宽,为六瓣缝合而成。底边镶一约3厘米宽的小檐,有的甚至无檐,只用一片织金缎包边。冬春时一般用黑素缎为面,夏秋则多用黑实地纱为面。帽顶缀有一个丝绒结成的疙瘩,黑红不一,俗称“算盘结”。帽檐下方的正中钉有一个“标志”,称“帽正”,有珍珠、玛瑙的,也有小银片、玻璃的。相传这种帽最早始于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因其为六瓣缝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统一”之意,故盛行起来。满族入关以后,受汉族文化影响,也取其“六合统一”之意,开始戴用此帽,而且颇为流行。现在,在有关清代和民国时期的电视、电视剧中,我们仍能经常看到它的影子。
清代有品位的官员之例有花翎者,内廷王、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直省将军、内大臣等以及领侍卫府官、满员(满族官员)五品以上皆冠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者只能戴褐羽蓝翎,也就是俗称“野鸡翎子”了。清代的亲王、郡王中赏戴花翎的,仅见于乾隆朝。当时顺承勤郡王名叫泰斐英阿,因为当了前锋统领,便向皇祖乾隆乞赐花翎,。乾隆说,花翎是贝子之制,诸王戴了就会失制。军机大臣傅恒就代为说情:郡王年幼,想戴花翎玩儿,以为美观。乾隆这才答应了,同时赐给另一位皇孙三眼花翎,说:都是孙辈,以为美观可也。可知当时诸王想皇上赐戴花翎,并非为了追赶时髦。
清代勋臣中,功勋卓著或恩宠有加者,仅仅能够得到皇上赏赐的双眼花翎。比如贤相傅恒、权相和坤、福康安(傅恒之子)等,都只得到双眼花翎,而且,清代定制,外任文职官员无赏花翎者。只是到乾隆朝,有一位叫方承观的直隶知府,受到皇上特别眷爱,古北口大阅兵时,就特乞皇上赏戴花翎,乾隆笑道:“像你这这样矮小侏儒样子,都爱戴花翎呀?!”就赏赐给了他。此后,外任各省总督、巡抚等大员,也就屡有蒙恩赐花翎的了。
外任武臣中,非军功卓著不可蒙赐花翎。康熙时,福建提督施琅收复台湾,诏封靖海侯,子孙世袭,而施琅却上疏辞侯,恳请皇上赐花翎。当时,在外领兵的将军、提督都还没有赐给花翎的先例。康熙乃特旨赐施琅戴花翎。可见在当时文武臣僚小目中,赏赐花翎简直比封侯还要荣耀。
正因为此,后来的清代文官对奖戴花翎特别重视。除军功外,非“异常劳绩”不得保奖花翎,而且,限定每案不得超过三名。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因修皇族的族谱“玉牒”造成,提调官增庆被奏赏花翎,这是首开军功之外的“别项劳绩保翎”之例。从此诸如皇上“山陵奉字”、海运事宜、劝捐、抽厘之类,都相率保荐花翎。光绪初年,大保案迭兴,加官加衔,各种新奇花样不可胜举,戴花翎者,满街行走了。
这时花翎身价尽管已大不如前,但在吏部引见外地赴任低级官员时,在冠服方面仍有严格规定。若有花翎、蓝翎人员,其翎管不准用白玉,若用翡翠或带皮子玉者,都要以违例论处。
到清末,捐例大开,用钱也可以买到花翎戴,保案内就再没有保花翎者。最早用钱买到花翎的,是广东洋商伍荣耀、潘仕成。二人各捐十数万金,朝廷无力嘉奖,于是就破例赏戴花翎,一时荣之。后来,鸦片战争中,就有捐翎之例:花翎每枝实银一万两,蓝翎五千两;而且参照捐官之项进行折扣。这样实捐银较少,捐翎者遂多。咸丰九年(1859年)又改为实银。不准折扣:花翎每枝七千两,蓝翎四千两。到了后来,每枝花翎仅用二百元就可以捐到。这是清代花翎之制的穷途末路了。了解以上花翎盛衰史,对于今天的收藏爱好者是十分有益的。
在花翎当红的清代全盛时期,连缀翎子与冠帽的翎管价值也就不菲。翎管的式样如旱烟管粗细,长二寸许,圆柱形,主端有鼻,愈下愈中空,至下端口,中空大如烟嘴。翎子就由此插入。戴上冠帽后,翎子就垂在脑背后。
除了低级官员翎管只准用红玉外,文武大员所戴花翎的翎管都是用各类宝玉、象牙或者玻璃烧制成的,而以翡翠翎管最为时髦盛行,当时价值最贵,如今收藏价值最高。荣禄所戴花翎的翡翠翎管表里莹澈,从外面看,翎毛纤发毕睹,是一种叫做“玻璃翠”的玉管,当时价值一万三千金。一般勋官高位大员的翡翠翎管也多价值七八千银子。当时一些清水衙门的京官头上花翎儿,有的也就值二三两银子。
翎管既然是荣誉、地位和财富的象征,钻营者自然也就会在这小小的捞什子上下功夫。清代官场上送重礼,盛行一种“一套扳翎”的礼品。即在一个礼品盒内,装有一只翡翠扳指和一只翡翠翎管。光绪末年,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中尚记述,当时北京玻璃厂“红货之内以翡翠石为最尊,一扳指、翎管有价至万金者”。“扳指”又写作“班指”,是套在拇指上,射箭拉弓扣弦用的,也是清代上层社会时髦装饰品之一。上万两银子的礼物,就这样装在小小一只礼品盒内,送上去,人情到了,官差职务也就稳妥到手。
过去,满族人常戴一种名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称“帽头儿”,其形状上尖下宽,为六瓣缝合而成。底边镶一约3厘米宽的小檐,有的甚至无檐,只用一片织金缎包边。冬春时一般用黑素缎为面,夏秋则多用黑实地纱为面。帽顶缀有一个丝绒结成的疙瘩,黑红不一,俗称“算盘结”。帽檐下方的正中钉有一个“标志”,称“帽正”,有珍珠、玛瑙的,也有小银片、玻璃的。相传这种帽最早始于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因其为六瓣缝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统一”之意,故盛行起来。满族入关以后,受汉族文化影响,也取其“六合统一”之意,开始戴用此帽,而且颇为流行。现在,在有关清代和民国时期的电视、电视剧中,我们仍能经常看到它的影子。
2014-03-19
展开全部
按照清朝的官制,只有一品至九品的官员才能佩戴花翎,无花翎的也就不在官员系列;所以,佩戴花翎的官员要比没有花翎的职位高,没有花翎的也就是一般公务人员、、、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朝的礼帽,在顶珠下有翎管,质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则严行参处;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追答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蓝翎是与花翎性质相同的一种冠饰,,又称为“染蓝翎”,以染成蓝色的鹖鸟羽毛所作,无眼。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鹖鸟生性好勇斗狠,至死不却,武士冠上插鹖翎,能够显示武士的英勇,倒也贴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而外任文臣无赐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贵族特有的冠饰,而即使在宗藩内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滥用;有资格享戴花翎的亲贵们要在十岁时,经过必要的骑、射两项考试,合格后才能戴用。但后来花翎赏赐渐多,就不一定经过考试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