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变质变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二者的对立表现在,量变是事物数量和场所上的变化,是事物在度的范围内的不显著、微小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改变,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其特点是显著性和突发性。
二者的统一表现在,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体现巩固着量变的成果,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中有质变,质变中有量变;量变--质变--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推进事物变化发展。这也是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这一规律,提供了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的观察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扩展资料: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
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质变目标的回溯使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量变质变规律
推荐于2017-09-22
二者的对立表现在,量变是事物数量和场所上的变化,是事物在度的范围内的不显著、微小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改变,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其特点是显著性和突发性。
二者的统一表现在,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体现巩固着量变的成果,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中
有质变,质变中有量变;量变--质变--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推进事物
变化发展。这也是质量互变规律。
方法论: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要求人们,要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和树立远大的革命理想结合起来。做任何事情要想成功,必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一点一滴地进行积累,要防微杜渐,避免坏事情的发生。另外,对事物的发展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只要方向正确,任何努力都不会白费。质量互变是不以人的意
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坚持适度原则,不失时机的促成飞跃,注重量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