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电视连续剧是反映高官贪污的
国家干部、国家公诉、人大主任、我主沉浮、大江东去、利益与代价、省委书记、绝对权力、正义使命、至高利益、人民的名义。
1、《国家干部》是反腐题材的剧情电视剧,根据张平同名小说改编,由苏舟执导,王志文、巫刚等主演。
2、《国家公诉》是根据周梅森同名小说改编的政治反腐电视剧,由蒋绍华、陈渝生执导,周梅森、孙馨岳编剧,斯琴高娃、高明、吕凉、陈逸恒、郭凯敏、王静等联袂主演。
3、《人大主任》是唐敬睿执导的电视剧,被称作"当代官场现形记",根据刘儒的同名小说改编。该剧以沈阳慕马案为原型,把慕绥新、马向东从发迹到走向毁灭的过程加以艺术再现。
4、《我主浮沉》这是一部深刻反映我国当代改革生活的大型电视连续剧。系著名作家周梅森继《忠诚》、《至高利益》、《绝对权力》、《国家公诉》后的最新力作。
5、《大江东去》是著名财经作家阿耐(《欢乐颂》作者)创作的一部全景表现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变迁历史的长篇小说。
6、《利益与代价》是2006年出品的电视剧,由蒙克·巴特尔执导,尤勇、李雪健主演。反映了跨国介的利益争夺,资本与智慧的较量;跨世纪的家族争斗,历史与现实的碰撞。
7、《省委书记》主要内容:大山子矿务局副局长马扬一个条陈上呈中央,就把省委书记贡开宸送进中南海,他专程向总书记汇报了本省当前的形势与问题。
8、《绝对权力》改编自周梅森的同名长篇小说,由成浩、蒋绍华执导,唐国强、斯琴高娃、高明主演的电视剧。
9、《正义使命》是由邱怀阳,海剑编剧,邱怀阳,范冬雨执导的26集公安题材的电视剧。该剧由胡亚捷、吴卫东、柴铭洋等主演。
10、《至高利益》根据周梅森同名小说改编,由巴特尔执导,孙海英、张名煜、程煜、张先衡等主演的当代政治剧。该剧讲述了市委书记李东方面对两位前任的“政绩工程”所造成的种种严重后果。
11、《蜗居》涉及上海社保案,贪官原型是蔡志强。
12、《人民的名义》是一部反腐话剧,由国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北京嘉会本末文化艺术创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作家周梅森编剧,导演王晓鹰执导 。
扩展资料:
中国观众对周梅森并不陌生。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之前,他创作的《绝对权力》《至高利益》《国家公诉》等反腐题材电视剧已经让许多中国人对他耳熟能详。
《人民的名义》播出,收视率超乎他的预料,甚至有人说,这是史上尺度最大的反腐电视剧。尺度之最当作何解?周梅森说,不在剧中案件之大,亦不在官员级别之高,而在于我们终于可以正视当下的社会政治生态了。
这种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的决心,也正是让他再次执笔的真正动力。或者说,《人民的名义》之所以能与观众见面,本来就是反腐深入的一个成果。
记者:《人民的名义》里有多少成分是真实案件改编?有多少出自艺术虚构?
周梅森:文学艺术创作不是报告文学,不能完全按照已有案件来写,但这几年在社会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我也没有回避,比如故事一开始的小官大贪,侯勇扮演的处长家里搜出2亿多元的案件,我把它当作开篇布局的引子。
我为什么用这个真实的案件呢?就是希望能给观众真实感。
记者:领导干部为了不出错,索性在面对现实复杂性的时候畏首畏尾,在您看来这也是一种腐败吗?
周梅森:是的。我觉得不担当、不作为也是一种腐败,这次在《人民的名义》里也都予以了揭示和批评。我们的政治生态里确实有一部分官员就是这样,对这种现象我们也不该回避。
记者:《人民的名义》中的腐败官员高至副国级,有人说这是史上尺度最大的反腐剧,您认同吗?
周梅森:我觉得所谓的尺度最大并不在于官员的职务之高,而是在于我们现在可以正视当下的政治生态了。过去这是我们做不到的。剧中的很多对话,过去是要被剪掉播不出来的。这实际上也体现了党反腐的决心。
党反腐的决心才是我创作的根本动力
记者:为了创作《人民的名义》,您曾到监狱与腐败官员面对面交流,您也曾说,在这些交流中您非常感慨的是,腐败官员不是魔鬼,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这样的理解对您的创作有什么帮助?
周梅森:一方面,文学是人学,所以任何人都是有血有肉的,腐败官员也不例外,他很可能就是你我朋友圈里的一个人;另一方面,你要有对中国社会、政治生态的深刻了解,才能对反腐题材的创作有整体的把握。
我想表现的不仅是人性的反腐,更是思考和建立制度层面的反腐。但文艺作品不是单纯的说教,要通过人物故事和其产生的环境来呈现。作家必须保持观察和思考,尤其是写政治小说的作家,更要观察中国社会的变化。当然,创作也需要契机。
比如《人民的名义》的创作契机是最高检的同志找到了我,但如果没有这个,也可能有别的契机。只要有好的政策环境,好的作品必然会出来。
记者: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对您最大的触动是什么?
周梅森:让我看到了党反腐的决心,也看到了中国社会的希望。这也是我创作《人民的名义》的根本动力。
反腐伴随着我们改革的全过程,从来没有中断过,也从来没有离开公众关注的焦点。光是为了管住吃吃喝喝,我们党出台的相关文件就很多,但是一些干部的嘴还是没管住。但十八大以来的政治生态中,就这一点来看,哪个省、市、自治区的官员还敢乱来?真的没有。
这是一个细节,但从这个细节上我看到了党的决心,看到了政治生态的明显变化。过去我写了很多反腐小说,但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我就觉得很没劲。十八大以来,老百姓看到了希望。我觉得没有任何人会像中国共产党一样渴望去除腐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聚焦:《人民的名义》,反腐的成果
科大人葛华玲秀历史
科大人葛华玲秀历史
2018年09月15日
对于包公斩杀包勉,中国历史和戏剧的主流说法是包公大义灭亲。其实,包公是可以选择回避的。即使包勉真的有罪,也用不着包公亲自出面。自己动手杀掉亲人,这是一个人伦的悲剧。在讲血缘亲情的传统社会,包公应该也可以予以回避。可是包公没有选择回避,而是由自己举起屠刀。这为了什么?如果说不惜以亲人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子,那也未免太没有人性了。如果说为了正义和公正,这是对他人的不信任,难道说只有包公才有正义和公正?如果有人指责包公杀人灭口,包公又如何为自己辩护呢?
最近看到西南政法大学李祖军教授讲程序正义的视频,他提出:“站在程序公正的立场,包公不是一个好人,因为他严重违背了程序正义这样一个理念。包勉贪污赈灾款以后,为什么一定要包公去审这个案件呀?按照公平的程序理念,他必须回避。他不回避,他硬是要杀包勉,我就要对这个结果——他哪怕是把包勉杀了——我也怀疑包公是不公正的。他有私心杂念。我首先怀疑包勉贪的钱都给了包公,包公要不杀包勉的话,他自己就难保了。你凭什么说包公在这个案子中没有私利呀。我就算不怀疑包公自个拿了,我怀疑包勉贪的钱给了他妈。”而包勉的妈又是包公的嫂娘,既是嫂子又是娘。因此,包公存在一种可能性,“杀包勉以保嫂嫂”。包公违背程序规则,既不回避,又没有证据,又不集中审理,还没有检察官,包公自个既是侦查员,又是法官,还是检察官,所有的权力集于一身,他作出的裁判怎么让人信服呢。
程序正义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任何人或团体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所谓“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是指一个法官如果对所受理的案件有私利牵涉在内,就没有资格审理这个案件,这就是法官回避制度。
公民在其权利和利益受到行政决定或法官裁决的不利影响时,不仅有权为自己辩护,而且有权要求由一个没有偏私的行政官员或法官听其辩护和作出决定。没有偏私就是没有利益牵连,这种利益牵连一般是经济利益的牵连,但不以此为限,还包括其他足以影响决定的非财产因素,如感情因素和精神因素等。
包公作为包勉的叔叔加兄弟,与案件本身有着高度的利益牵连,他理应选择回避。作为包勉和他的母亲,也有权申请包公回避。包公不选择回避,实在让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