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的名义贷款买原材,但是银行说不能直接打到本公司对公账户上,怎么回事?
是银行以受托支付的方式发放贷款。
1、受托支付是贷款每笔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银行的审核,符合贷款用途的方可使用,不符合贷款用途不可以使用,
2、贷款人受托支付在贷款发放前增加了“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的审核”环节,从而将贷款资金与贷款用途捆绑在一起。这种捆绑将使借款人对贷款资金的“自由”使用受到限制,从而有效解决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
3、根据新规,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
(1)项目融资贷款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
a、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b、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c、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2019年1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湖北监管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彪,该分行存在贷款支付审查不严,导致违反受托支付规定的违法违规事实。
湖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自主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违反受托支付规定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被罚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