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需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吗
1、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
3、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持所需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扩展资料
居民身份证办理的程序: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1、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
(三)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
①《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2)属迁移变动的:
①《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四) 领临时身份证
1、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原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的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2)《户口簿》;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临时身份证手续。
(五) 申领居民身份证快证
1、本市常住人口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申领或遗失居民身份证后,在办理公证、出境出国领取护照、提取贷款、升学、外出务工经商或出差等权益事务时,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办理快证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4)填写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申请表。
3、持上述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并将专用信封送辖市(区)公安机关审核。
4、凭辖市(区)公安机关专用信封,到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证所办理,并交纳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工本费8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北京自7月1日起试点为在西城区暂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户籍人员,提供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服务;上海则明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本市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其他省市来沪人员异地受理办证工作将分步实施。
江苏省于7月1日起开始异地受理天津、河北等15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安徽7月1日起也全面启动跨省(共13个省份)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浙江省异地办证受理省份由原先的江西1个省扩大到天津、吉林等11个省市;河南受理省份扩大到9个省市;天津受理省份也扩大到了9个省市,等等。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 造、变 造、买 卖、冒 领、骗 领、冒 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4,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原身份证、居住证等,具体咨询异地受理点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以在浙江省异地换领身份证需要的证件及资料为例,供参考:
1、在异地办证受理点所在设区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2、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一)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二)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三)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四)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一、身份证不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1、首次申领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2、全国异地均可受理到期换证、丢失补领业务(部分双语《居民身份证》除外)
二、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Step 1 :提出申请
向《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Step 2 :交验相关资料
Step 3 :采集人像信息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申请表填写要求:
填写完整,不得复印
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Step 4 :缴纳费用
Step 5 :领取《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费用及时间
1、首次申领免费
2、 到期换证 20 元;丢失补办 40 元
2、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3、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4、办理时间: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引用资料:
二、如果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通了网上补办窗口或者支持异地办理,在网上办理。拨打当地户籍办电话查询是否 开通。
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