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主管单位
新闻出版局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性建议和拟定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节措施。
3、负责审核上报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报社、期刊社等)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总发行单位;审核上报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业集团,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新闻出版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设立;审批新建报刊印刷、发行单位;承接跨省和出入境一般出版物印刷的审批。
4、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和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报刊的评奖;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监督管理全省印刷业。
6、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依法管理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保护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7、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负责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认定。
8、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印刷、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出版、印刷和征订发行工作。
9、管理全省著作权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0、负责全省著作权涉外工作,审核涉外著作权贸易合同,管理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11、负责全省古籍出版规划工作;统一管理书号。
12、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局属单位的职称管理。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