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辖地基于旧包头城域。清代嘉庆十四年(公元1809年),萨拉齐厅在此设镇。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因商业兴盛,改设大行。辛亥革命后改名包东州。
1923年平绥铁路延至包头通车,遂立包头设治局。
1926年晋升为县。
1932年成立包头市政筹备处,与县政府并存。
1937年日军侵占包头,改县为特别市。1938年改为普通市。
1946年恢复县、市并存分治体制。
1950年包头市与包头县人民政府相继成立,包头市设一、二、三区。1953年包头城区东北梁一带成立回民自治区。
1956年一区、二区和回民自治区合并为东河区。
2000年,东河区辖12个街道、1个乡。
2000年,东河区辖12个街道、2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