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商业银行的简介
平凉市商业银行平凉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凉市商业银行或平凉商业银行)的前身为平凉市城市信用社。1986年平凉市成立了东关城市信用社,以后又相继组建了民族、西街、红旗街、广场、中山街、 西关、 泾川和静宁八家城市信用社。1993年12月,各城市信用社与原组建单位脱钩,经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批准,在西街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成立了原平凉地区城市信用社中新社,对全区城市信用社实行归口领导与管理。
2003年1月28日,经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批准,在原平凉城区七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经过合并重组,成立了平凉城市信用社,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集中管理、授权经营”的经营管理体制。当时,七家城市信用社的资产总额28090万元,存款余额21085万元,贷款余额23343万元,不良贷款占比15.2%,利润28.6万元。
2003年初合并重组后,平凉城市信用社各项业务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截至2008年11月底,资产总额达到了154985万元,存款余额129069万元,贷款余额86645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4.0%。实现利润968万元。各项指标的完善达标,为平凉市商业银行的成功筹建奠定了基础。
2006年9月,平凉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平凉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组建平凉市商业银行。经过2年的努力,2008年6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在平凉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筹建平凉市商业因银行。2008年10月8日,平凉市商业银行创立大会成立召开,审议通过了平凉商业银行章程及规章制度,形成了科学的公司治理架构,为平凉市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营提供了有力打保障。
截止2011年8月底,全行资产总额32.3亿元,各项存款29.3亿元、贷款21亿元,新增贷款2.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0.7亿元,上缴各种税金23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