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快环厢竹大道可以通行货车吗?
南宁快环厢竹大道可以通行货车,只是货车自2014年9月1日起每日上午6时至晚上23时,禁止在绕城环道以内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每日7:00至9:00、17:00-20:00,禁止货运车辆、大型客车在昆仑大道(二塘高速收费站路口至邕宾立交桥路口)、秀厢大道、清川大道、沙井大道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根据《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五、每日上午6时至晚上23时,禁止下列车辆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
(一)各类货车;
(二)大型客车;
(三)重型专项作业车、大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
(四)各类牵引车、挂车、半挂车;
(五)各类机械车;
(六)农用运输车、拖拉机;
(七)人力三轮车、畜力车。
前款第(一)、(二)、(三)、(四)项中的车辆需要在上述区域行驶或者停放的,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或者在指定的地点停放,行驶或者停放时应当将通行证放置在前窗玻璃右下角处。
通行证的申领条件,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六、每日7:00至9:00、17:00-20:00,禁止货运车辆、大型客车在昆仑大道(二塘高速收费站路口至邕宾立交桥路口)、秀厢大道、清川大道、沙井大道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
七、禁止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朝阳路行驶。除下列摩托车外,禁止其他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一)2002年1月9日(含)前,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
(二)2002年1月9日(含)前,依法悬挂桂F0、桂O号段机动车号牌,且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
十六、本通告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绕城环道”,是指由昆仑大道(二塘高速收费站路口至邕宾立交桥路口)、秀厢大道、清川大道、沙井大道、那历路、那洪大道、银海大道(银海那洪路口至玉洞收费站路口)和绕城高速公路(玉洞收费站至二塘收费站段)构成的环市主干道。
(二)“快速环路”,是指由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道、秀厢大道和厢竹大道构成的环市快速路。
(三)“停放”,是指机动车停车后,驾驶人离开车辆的行为。
(四)“临时停车”,是指机动车停车后,驾驶人未离开车辆的行为。
(五)“非道路车辆”,是指除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在道路上载运人员、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法律允许上道路行驶的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包括未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各类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人代步车等。
十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本通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参考链接:http://www.nanning.gov.cn/NNNews/gggs/201408/t20140827_180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