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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3.6.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3.5.1条均规定:“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你的申报未能成交,是完全可能的。你每每于9:25下单,指的可能是以涨停价申报买入。由于9:25集合竞价已经产生,因此,你的申报只能进入连续竞价。如果交易主机接受你申报的时间慢于申报相同价格的其他投资者,那么,自9:30至11:30和13:00至15:00的连续竞价中,如果涨停价未被“打开”,你的申报就未必成交。至于你说的“没有卖家,成交从何而来”,那是你的猜测,而不是事实。按证券交易所规定,有效申报价格中,申报价只能是涨停价。因此,当买入价“封死”涨停后,卖出价就无法在卖①、卖②、卖③、卖④、卖⑤的委托中显示。因为,所有的卖出申报,已经瞬时成交。
你提到的内盘、外盘的概念,则是一些行情传输软件对已成交情况的分类。内盘是指证券交易中,按买入价成交的交易。这种交易的特征是,市场中先有买入价,卖出方按买入方的意志申报价格。外盘的情况正好相反。因此,在股价涨停的情况下,已经完成的成交只能归入内盘中。外盘和内盘的形成,也可能是人为操纵的。因此,如果过于关注内盘、外盘的情况,也有可能受到误导。(
你的申报未能成交,是完全可能的。你每每于9:25下单,指的可能是以涨停价申报买入。由于9:25集合竞价已经产生,因此,你的申报只能进入连续竞价。如果交易主机接受你申报的时间慢于申报相同价格的其他投资者,那么,自9:30至11:30和13:00至15:00的连续竞价中,如果涨停价未被“打开”,你的申报就未必成交。至于你说的“没有卖家,成交从何而来”,那是你的猜测,而不是事实。按证券交易所规定,有效申报价格中,申报价只能是涨停价。因此,当买入价“封死”涨停后,卖出价就无法在卖①、卖②、卖③、卖④、卖⑤的委托中显示。因为,所有的卖出申报,已经瞬时成交。
你提到的内盘、外盘的概念,则是一些行情传输软件对已成交情况的分类。内盘是指证券交易中,按买入价成交的交易。这种交易的特征是,市场中先有买入价,卖出方按买入方的意志申报价格。外盘的情况正好相反。因此,在股价涨停的情况下,已经完成的成交只能归入内盘中。外盘和内盘的形成,也可能是人为操纵的。因此,如果过于关注内盘、外盘的情况,也有可能受到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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