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位要为员工补缴社保应该怎么做
以珠海为例,准备相应材料:
一、珠海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申报表。
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以下各项之一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合同台账》(劳动合同备案证明)或《劳动合同书》,以及《银行个人账户工资/收入明细》(须含能确定工资发放单位的补缴月份工资发放流水);
2、《合同台账》(劳动合同备案证明)或《劳动合同书》,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须含补缴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记录)和《含工资发放明细表的会计记账凭证》(补缴时间段头尾月份及头尾月份所在年度外其他年度每年一个月的会计记账凭证);
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地税部门作出的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限期改正通知书;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的生效《仲裁裁决书》;
5、法院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的生效《判决书》。
扩展资料:
本市户籍人员 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标准:
1、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5年1月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5年1月至1998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8年7月以后(含当月)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职工)和生育保险费。
以珠海为例,准备相应材料:
一、珠海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申报表。
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以下各项之一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合同台账》(劳动合同备案证明)或《劳动合同书》,以及《银行个人账户工资/收入明细》(须含能确定工资发放单位的补缴月份工资发放流水);
2、《合同台账》(劳动合同备案证明)或《劳动合同书》,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须含补缴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记录)和《含工资发放明细表的会计记账凭证》(补缴时间段头尾月份及头尾月份所在年度外其他年度每年一个月的会计记账凭证);
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地税部门作出的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限期改正通知书;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的生效《仲裁裁决书》;
5、法院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的生效《判决书》。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保断缴后果
养老保险需要最少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中途断缴可以补续,但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医疗保险女性缴够20年、男性缴够25年,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医保如果中断,则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不过,医保从中断之日起有一个缓冲期,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
社保一旦断缴,除了会对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领取等“长线”结果产生影响,在一些城市,对参保人短期内的买房购车和落户计划的影响则更为直接。
2019-06-14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电话咨询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