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来源填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这是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民取得收入的最主要方式,也是最稳定的方式。根据数据统计,2000年农户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仍占家庭总收入的65.5%,这部分以农业种养业为主的收入来源仍是目前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基本部分。
(2)家庭在乡从事非农经营收入:这是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农民收入多样化的一个新亮点,主要包括农民在家庭农业经营之外进行的诸如工业、商业等第二、第三产业收入。
(3)外出务工收入:伴随着80年代末90年代初“民工潮”的出现,改革开放浪潮下,外出务工成了农民获得农业收入以外收入的新选择。
(4)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经济收入曾是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等集体经济刚刚兴起时农民的重要增收来源,但是由于近年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都遇到了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市场等问题,这种收入的增长逐渐开始乏力。
(5)其他各种收入:包括来自于各种财产投资性的收入、政府财政或支农政策的转移性收入、租赁变卖财产收入、亲友赠送等各种收入。
扩展资料
相应指标还包括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农村住户获得的经过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后的收入。可支配收入可用于住户的最终消费、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计算方法:农村住户可支配收入=农村住户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性支出-转移性支出。
农民收入是一项重要的统计指标,为全面了解农村居民收入、消费、生产、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变化,监测农村摆脱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满足各级政府和宏观决策部门研究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的需要,以及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
农民收入属于国家调查,原由国家统计局农村司负责,现有新组建的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负责,由原农村经济调查总队组织全国800多个县级调查队,严格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实施抽样调查,并进行测算后得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人均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