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分析
某年8月,某电信公司为了鼓励手机用户多存话费,与某寿险公司联手,推出“一次存话费在300元及以上且无欠费的客户,可获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卡一张”的活动,保额15000元,保...
某年8月,某电信公司为了鼓励手机用户多存话费,与某寿险公司联手,推出“一次存话费在300元及以上且无欠费的客户,可获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卡一张”的活动,保额15000元,保险责任为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和残疾,保险费每张卡10元,由电信公司定期统一支付给保险公司。当年11月,42岁的李先生死于一次交通事故,家人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了一张当年10月20日交付手机费300元的收据,机主为李某,同时被发现的还有上述保险卡一张,投保人处盖有某电信公司的公章,被保险人为李某的名字。李某的家人持保险卡、交费收据、医学死亡证明及交通责任认定书来到该寿险公司索赔。
问,保险公司是否要赔付以及其理由?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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