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违法还是犯罪?
14个回答
2019-05-09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关注
展开全部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电话咨询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传销行为根据情节不同,分为违法和犯罪两种结果。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传销行为构成犯罪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是传销活动中的领导者或组织者。这要求其在传销启动时,实施了确定传销形式、采购商品、制定规则、发展下线和组织分工等宣传行为,或者在传销实施中,积极参与传销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例如讲课、鼓动、威逼利诱,胁迫他人加入等。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即人数上和层级上对传销构成犯罪进行了规定。三,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因此,如果涉嫌传销被公安机关强制,或者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涉及犯罪、涉及何种犯罪,应该尽快安排专业律师会见并了解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直销和传销。
传销的本质。传销的本质是非法集资,俗称诈骗。一定数量的人拿出自有资金,在他们这个团伙内部根据一定的规则分配这些资金,通过这种“分赃不均”不断激励团伙人员发展新人,他们的资金来源基于新的人员的加入而投入的资金。新人进入团伙后就像“僵尸感染”一样变异,再去吸纳新的人员。没有“活血”,他们这个团伙就等于没有收入。以上是从整体看,再从内部看,大部分资金都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到手的钱有分配权的人当然想办法多捞点。这种剥削是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剥削而是剥削必要劳动价值,因此从无限大的结局看,大部分人就会饿死,(他们没有创造劳动价值,而是坐吃山空),只有少部分人活下去,活生生的吃人运作模式。也因此,很多人被骗的倾家荡产。至于传销鼓吹的收入模式也是很简单,一个人给你1块钱,10亿人就能给你10亿。(至于那个几何倍增方法,你想办法把这10亿人分配进去就可以了。)
那么如何识别传销?传销的工作内容就是拉人进入他们的团伙,然后再利用炫耀别人入会交纳大额金钱的场景和他们的说辞,引诱你交钱。所以,他们的最基本工作就是约人,邀约,各种办法邀约。通过各种社交软件聊天。介绍工作,网恋,一般都是要去外地。全国有几个传销窝点,南京,长沙,广西,北京周边,如果去这些地方就要小心。
直销,有一定摊派推销的性质。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这样的销售,就是直接把产品送到你家门口,一般是熟人邻居,大家碍于情面都会收下给钱,而且价格偏高。
直销就是通过激励让你达到一个他们设定的销售额,本质就是这种强制推销,摊派,而你的角色就是他们雇佣的上门推销人员。
所以说,直销是违背市场自由公平竞争原则的,它有一定的摊派性质,但是鉴于这种销售方式最终还是依赖消费者的意愿,勉强接受最后还是接受了,所以并不算违法。
那么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关联和界限?传销是纯粹的吸收他人资金,直销是有产品支撑的,但是,当直销的产品成本非常低廉却要高价强行推销给他人时,他人再推销给另外的人获取利益,这种情况那就是传销了,因为这个直销的产品已经没有什么商品价值(一张纸和百元人民币相比,不仅制造技术难度不同,而且使用价值也不一样),纯属打的幌子进行的资本吸收,就是传销。
传销的本质。传销的本质是非法集资,俗称诈骗。一定数量的人拿出自有资金,在他们这个团伙内部根据一定的规则分配这些资金,通过这种“分赃不均”不断激励团伙人员发展新人,他们的资金来源基于新的人员的加入而投入的资金。新人进入团伙后就像“僵尸感染”一样变异,再去吸纳新的人员。没有“活血”,他们这个团伙就等于没有收入。以上是从整体看,再从内部看,大部分资金都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到手的钱有分配权的人当然想办法多捞点。这种剥削是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剥削而是剥削必要劳动价值,因此从无限大的结局看,大部分人就会饿死,(他们没有创造劳动价值,而是坐吃山空),只有少部分人活下去,活生生的吃人运作模式。也因此,很多人被骗的倾家荡产。至于传销鼓吹的收入模式也是很简单,一个人给你1块钱,10亿人就能给你10亿。(至于那个几何倍增方法,你想办法把这10亿人分配进去就可以了。)
那么如何识别传销?传销的工作内容就是拉人进入他们的团伙,然后再利用炫耀别人入会交纳大额金钱的场景和他们的说辞,引诱你交钱。所以,他们的最基本工作就是约人,邀约,各种办法邀约。通过各种社交软件聊天。介绍工作,网恋,一般都是要去外地。全国有几个传销窝点,南京,长沙,广西,北京周边,如果去这些地方就要小心。
直销,有一定摊派推销的性质。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这样的销售,就是直接把产品送到你家门口,一般是熟人邻居,大家碍于情面都会收下给钱,而且价格偏高。
直销就是通过激励让你达到一个他们设定的销售额,本质就是这种强制推销,摊派,而你的角色就是他们雇佣的上门推销人员。
所以说,直销是违背市场自由公平竞争原则的,它有一定的摊派性质,但是鉴于这种销售方式最终还是依赖消费者的意愿,勉强接受最后还是接受了,所以并不算违法。
那么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关联和界限?传销是纯粹的吸收他人资金,直销是有产品支撑的,但是,当直销的产品成本非常低廉却要高价强行推销给他人时,他人再推销给另外的人获取利益,这种情况那就是传销了,因为这个直销的产品已经没有什么商品价值(一张纸和百元人民币相比,不仅制造技术难度不同,而且使用价值也不一样),纯属打的幌子进行的资本吸收,就是传销。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传销活动是一种为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经济诈骗行为,是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传销要与直销(就是常见的推销)区分开来。非法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1998年4月,我国颁布了禁止传销的法令后,非法传销人员没有了行骗的幌子,便又借用“直销”的名头继续行骗。不过,无论“非法传销”怎样变换嘴脸,只要留心观察,分清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总能看清这些骗术的本质。
什么是直销呢?世界直销协会是这样阐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它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合法直销是将优质的产品直接输送给消费者,同时也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和退货机制,可以避免消费者和推销人员的经济损失。真正的直销,堪称营销领域的一颗璀璨明珠,不仅成功造就了像安利、玫琳凯、雅芳等大型跨国公司,而且其卓越的营销理念和在这种理念之下的丰富的管理哲学,已经连同这些先驱公司的成功案例,一起入选哈佛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必修教材。
那么究竟什么是非法传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五)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六)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
的。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最根本的区别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员是合作关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上;非法传销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将其他厂家粗劣的产品逐层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要加上中间利润,这种借着商品的转换而赚取中间利润的“间接贩卖”,使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差甚远,而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这样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而传销不准退货,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直销与传销在英文原义中都是“directselling”,这种无店铺的营销方式最初由港台地区传入祖国大陆,而港台地区大多将它翻译为“传销”。由于存在监管真空,“老鼠会”式的发展模式给直销行业带来了管理的失控,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以至于直至今日不少人仍然对直销闻之色变,而传销也成为一个贬义词。其实,传销是直销的一个邪恶变异,是被人利用的产物,表面上相似,直销和非法传销之间只有“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
法传销。社会期盼直销立法近年来,关于直销立法的话题日益增多,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国际社会的信誉,更考验着国内经济在机会与风险之中能否做出理性的反应。商务部官员2月9日在北京透露,于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律,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促进在华的中外直销公司共同发展。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说,为履行中国加入WTO的相关承诺,规范、促进直销业的发展,中国将在继续打击非法传销和各种形式变
相传销的同时,加快直销立法进程。此言一出,世人瞩目。那些在大陆从事或希望从事直销的人们,甚至来自大洋彼岸的美国、日本、新加坡投资人纷纷打电话,热切地询问、确认消息的细节。美国科特勒营销集团(KMG)总裁米尔顿·科特勒认为,直销行业目前在美国的发展基本上停滞不前,安利、雅芳、玫琳凯这样的直销企业收入多来自海外。但在中国,直销还是个新兴行业,所以欧美、日本的直销企业目前都非常看好中国直销市场的潜力。他说,“我认为,直销行业将在中国有10年的强劲增长势头。此后就将会像欧美那样进入平缓的发展阶段。”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杨谦教授长期研究中国直销模式。“他太理想和乐观了。”他给众多闻风而动的港、台直销公司和国外投资人泼冷水在他看来,中国为直销立法,并非是回到1998年以前的状态,而一定要把禁止传销和开放直销两者并列看待,他说,“未来究竟怎样,还存在很大的变数。”面对众说纷纭的局面,商务部官员对即将出台的法规不发表任何言论。如此谨慎自然是有理由的。如何为直销营造商业的和社会的环境,如何让直销释放出其应有的能量而不至于偏离轨道,都将考验立法者的智慧。在此情况下进行直销立法,自然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尽管几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为重开直销大门而努力,不断探询直销市场管理之道,但种种迹象表明,当初引发中国政府关闭直销大门的市场症结已得到了缓解,然而各种非法传销依然屡禁不止,也依然有大量人群参加。直销立法之后,商家就一定遵守游戏规则吗?追求暴富的心理,不是一部法律就能约束得了的。并且直销政策的制定,不仅仅是一个市场问题,它还涉及到中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等各种复杂的问题。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国际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全面导入,规范直销业的
健康发展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内出台的直销法规将是逐步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中这道难题的良好开端。
1998年4月,我国颁布了禁止传销的法令后,非法传销人员没有了行骗的幌子,便又借用“直销”的名头继续行骗。不过,无论“非法传销”怎样变换嘴脸,只要留心观察,分清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总能看清这些骗术的本质。
什么是直销呢?世界直销协会是这样阐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它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合法直销是将优质的产品直接输送给消费者,同时也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和退货机制,可以避免消费者和推销人员的经济损失。真正的直销,堪称营销领域的一颗璀璨明珠,不仅成功造就了像安利、玫琳凯、雅芳等大型跨国公司,而且其卓越的营销理念和在这种理念之下的丰富的管理哲学,已经连同这些先驱公司的成功案例,一起入选哈佛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必修教材。
那么究竟什么是非法传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五)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六)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
的。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最根本的区别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员是合作关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上;非法传销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将其他厂家粗劣的产品逐层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要加上中间利润,这种借着商品的转换而赚取中间利润的“间接贩卖”,使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差甚远,而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这样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而传销不准退货,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直销与传销在英文原义中都是“directselling”,这种无店铺的营销方式最初由港台地区传入祖国大陆,而港台地区大多将它翻译为“传销”。由于存在监管真空,“老鼠会”式的发展模式给直销行业带来了管理的失控,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以至于直至今日不少人仍然对直销闻之色变,而传销也成为一个贬义词。其实,传销是直销的一个邪恶变异,是被人利用的产物,表面上相似,直销和非法传销之间只有“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
法传销。社会期盼直销立法近年来,关于直销立法的话题日益增多,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国际社会的信誉,更考验着国内经济在机会与风险之中能否做出理性的反应。商务部官员2月9日在北京透露,于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律,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促进在华的中外直销公司共同发展。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说,为履行中国加入WTO的相关承诺,规范、促进直销业的发展,中国将在继续打击非法传销和各种形式变
相传销的同时,加快直销立法进程。此言一出,世人瞩目。那些在大陆从事或希望从事直销的人们,甚至来自大洋彼岸的美国、日本、新加坡投资人纷纷打电话,热切地询问、确认消息的细节。美国科特勒营销集团(KMG)总裁米尔顿·科特勒认为,直销行业目前在美国的发展基本上停滞不前,安利、雅芳、玫琳凯这样的直销企业收入多来自海外。但在中国,直销还是个新兴行业,所以欧美、日本的直销企业目前都非常看好中国直销市场的潜力。他说,“我认为,直销行业将在中国有10年的强劲增长势头。此后就将会像欧美那样进入平缓的发展阶段。”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杨谦教授长期研究中国直销模式。“他太理想和乐观了。”他给众多闻风而动的港、台直销公司和国外投资人泼冷水在他看来,中国为直销立法,并非是回到1998年以前的状态,而一定要把禁止传销和开放直销两者并列看待,他说,“未来究竟怎样,还存在很大的变数。”面对众说纷纭的局面,商务部官员对即将出台的法规不发表任何言论。如此谨慎自然是有理由的。如何为直销营造商业的和社会的环境,如何让直销释放出其应有的能量而不至于偏离轨道,都将考验立法者的智慧。在此情况下进行直销立法,自然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尽管几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为重开直销大门而努力,不断探询直销市场管理之道,但种种迹象表明,当初引发中国政府关闭直销大门的市场症结已得到了缓解,然而各种非法传销依然屡禁不止,也依然有大量人群参加。直销立法之后,商家就一定遵守游戏规则吗?追求暴富的心理,不是一部法律就能约束得了的。并且直销政策的制定,不仅仅是一个市场问题,它还涉及到中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等各种复杂的问题。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国际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全面导入,规范直销业的
健康发展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内出台的直销法规将是逐步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中这道难题的良好开端。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69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