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上大一,爸爸在我7岁的时候带走了妹妹,就再没出现过,听说他在外面又有了一个女人,还生了一个儿 我来答 1个回答 #合辑# 机票是越早买越便宜吗? 君同法律在线咨询 2019-08-19 · 普及法律知道,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君同法律在线咨询 向TA提问 关注 展开全部 问:我今年上大一,爸爸在我7岁的时候带走了妹妹,就再没出现过,听说他在外面又有了一个女人,还生了一个儿子,可是还没跟妈妈提出离婚。这些年我跟妈妈一直生活很艰苦,大学的高昂费用更让我们觉得吃力,不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爸爸这算是重婚吗?他跟妈妈的婚姻还有效吗?我已成年,还可以跟他要抚养费吗?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其他类似问题 2016-02-18 ''我的妹妹"作文400字 344 2019-09-03 我今年上大一,爸爸在我7岁的时候带走了妹妹,就再没出现过,听... 2012-05-18 男20岁,我11岁的时候父母离异,爸爸在外面瞎混,我就跟妈妈... 2015-05-27 我老公是单亲家庭,在他十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他还有一个大他俩岁... 2014-09-15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在我和妹妹很小的时候,我的妈妈就抛弃... 6 2016-10-05 我儿子今年7岁,发现他老是藏我的内衣,袜子,他妹妹的也藏过,... 12 2018-03-31 父亲去世只有母亲,我有个妹妹,有两套房子都在母亲的名下,母亲... 2018-08-15 我是一个农村女孩,从小被父亲家暴,导致性格孤僻,父亲也会家暴... 16 更多类似问题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