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视力标准
参军视力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三十五条 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其中:
(一)坦克乘员、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二)潜水员、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扩展资料
征兵体检注意事项:
1、身高、体重检查
空腹,测量时脱去鞋、帽、外衣等。取立正姿势,挺胸收腹、目视前方。
2、视力检查
体检前避免过度用眼,如熬夜,长时间用电脑或手机,避免在强光下活动。体检时不可佩戴眼镜及隐形眼镜。
3、验血
抽血前2-3天宜进清淡饮食,避免食用高蛋白和高脂肪、高胆固醇的食物,禁止饮酒。检查当日空腹,禁食水,避免剧烈运动。
4、测血压
检查当天着宽松衣服。测血压时,先静坐片刻,使其精神安静下来。情绪紧张、剧烈运动之后不要立即测血压。测量时身体坐正,手臂平放,手心向上,上臂和心脏在同一水平位上,肌肉放松,平稳呼吸。
参考资料来源:华北科技学院-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