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报名受理、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考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笔试和面试考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后,需携带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扩展资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报名受理、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考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笔试和面试考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后,需携带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参考资料来源:武功县政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2019-03-06
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复核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