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化工企业闪爆事故6死4伤,闪爆原因是什么?
2020年8月3日17时30分左右,仙桃市西流河镇蓝化有机硅有限公司丁酮肟车间发生闪爆事故,黑烟形成“蘑菇云”直冲云霄,瞬间上热搜。
经连夜摸排搜救,新发现失联人员1人,失联人员增至5人,经确认均已无生命体征。截至8月4日7时,事故造成6人死亡(其中1人为受伤医治无效死亡,5人为失联人员)、4人受伤(其中1人伤情较轻已出院,3人正在救治,无生命危险)。
发生事故后,有记者到达现场发现,熊熊大火正在燃烧,黑烟形成“蘑菇云”直冲云霄。厂区内,一名伤者浑身被烧伤,昏迷不醒,工友将他抬上了三轮车。消防员、120急救人员正在现场处置,警报声响个不停。 附近居民拍摄的画面显示,爆炸发生区域浓烟滚滚,周边建筑玻璃都被震碎。
闪爆原因:首先分清闪爆和爆炸的区别:
闪爆,就是当易燃气体在一个空气不流通的空间里,聚集到一定浓度后,一旦遇到明火,电火花等点火源就会立刻燃烧膨胀发生爆炸.一般情况只是发生一次性爆炸,如果易燃气体能够及时补充还将多次爆炸.由于油气是各种成分的混合气,其分布不均匀,燃烧爆炸具有不确定性,闪爆突发性强,火灾危害性大,事发之前常无明显征兆,从发生到结束的整个反应过程甚至不到0.1秒。
而爆炸则是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或化学的能量释放过程。在此过程中,空间内的物质以极快的速度把其内部所含有的能量释放出来,转变成机械功、光和热等能量形态。
这家化工厂主要生产丁酮肟、有机硅烷等,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氨气,很有可能是产生爆燃的因素。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能够参与大气中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它具有光化学活性,是形成大气中细粒子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等。
原因一:
挥发性有机物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遇到明火会发生爆炸。另外,如果化工企业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那就会增加密闭空间下挥发性有机物集聚的危险性,虽然没有类似罐区燃爆那样大规模的伤害,但在小范围内有着较大冲击。
原因二:
也有可能是产品引发了明火,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过高,最终引发了闪爆,因为这家化工厂生产的丁酮肟是一种无色或淡黄色油状透明液体,主要用途是合成甲基三丁酮肟基硅烷和乙烯基三丁酮肟基硅烷产品,最终应用于汽车、电子、建筑等领域,具有可燃性。
原因三:
有可能是因为设备问题,引发了闪爆,比如在有机硅化工厂经常会使用导热油炉,以电力为能源,通过电热元件将电能转换成热能;以有机热载体(导热油)作为传热介质,通过高温油泵将导热油在系统中进行强制性循环,使其被周而复始的加热,从而达到满足需热设备连续获得所需热能的目的;并可满足生产流程中设定的工艺温度以及高精度控温的要求。
导热油加热系统中如发生导热油泄露,会对系统产生极大的危害。渗漏出来的高温导热油与空气接触会发生氧化反应并释放热量,与空气接触面积越大着火和爆炸的速度就越快,如果喷出的导热油是雾状颗粒,则与氧气接触面积就更大,着火或爆炸会在瞬间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