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有一个工人他是1990年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一大型合资企业,个人的档案显示是1990年4月工作现在到退休年龄,社保局给他说,他的退休年限应该是社保局建档的1995年开始计算,...
有一个工人他是1990年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一大型合资企业,个人的档案显示是1990年4月工作
现在到退休年龄,社保局给他说,他的退休年限应该是社保局建档的1995年开始计算,社保局没有建档不算,问题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1995年前的职工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问题发生地河南开封。
我如果是在私有企业工作,不算工龄有情可原,但是在大型合资企业工作,为什么还可以不算工龄呢?
难道说普通工人合法收益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埙失吗? 展开
现在到退休年龄,社保局给他说,他的退休年限应该是社保局建档的1995年开始计算,社保局没有建档不算,问题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1995年前的职工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问题发生地河南开封。
我如果是在私有企业工作,不算工龄有情可原,但是在大型合资企业工作,为什么还可以不算工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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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是我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劳动法律用语。
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民主革命政权机关工作的时间,应当计算为工作时间。
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比如甲自2005年7月1日进入A公司,实习期为3个月,至2010年7月1日,其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为5年。
如甲在2008年向公司提出停薪留职1年的申请,要全日制参加学习,学习完成后,返回原工作岗位,则至2010年7月1日,其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为4年。
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民主革命政权机关工作的时间,应当计算为工作时间。
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比如甲自2005年7月1日进入A公司,实习期为3个月,至2010年7月1日,其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为5年。
如甲在2008年向公司提出停薪留职1年的申请,要全日制参加学习,学习完成后,返回原工作岗位,则至2010年7月1日,其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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