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跳楼自杀砸死路人,该事件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现在很多人想不开之后就会选择轻生,跳楼自杀之类的,但是避免不了的情况就是,如果说,这个人选择轻生的地方不是人烟稀少的环境,随人人流量也并不说很大,但是也不排除刚好砸中路人的情况,像这种情况,如果说自己跳楼自杀砸死了路人,那么这样的事件也还是需要分几类来进行讨论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类就是,如果跳楼者自己没死,但是却造成了路人的死亡,因为跳楼者是有意跳楼,他自己本身就应该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砸到路人的这种情况,因自己的疏忽而没有预见,那么就应该是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这样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类 就是,跳楼者自杀,并且自身和被砸的路人都造成了死亡,那么,该自杀的男子就属于了间接杀人的行为,主要是自己选取的地方并非是荒无人烟的地方,但是,由于本人已经死亡,所以刑法规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虽然不需要再 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还是需要赔偿被砸死的路人,赔偿相应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跳楼自杀造成的危害,对社会有着非常负面的影响,对于路人而言,是一场意外,对家人造成的伤痛是永远都无法抹去的伤痛,跳楼者的家属更加的痛苦。希望大家都珍惜生命,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