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驾车轧死两岁儿子起诉保险公司,法院最后是如何判决的?
法院最后的判决是让保险公司赔偿给吴先生100万元。
失去孩子的痛苦
家住上海的吴先生并在2020年8月开车外出出差时,将蹲在启袜车旁玩耍的儿子不小心轧死。吴先生自然为失去爱子而惋惜,但在那之后,他想起自己给车买了保险。虽然他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但他的儿子是受害者,作为受害者,他的儿子应该得到赔偿,而且他的车辆已经投保,所以保险公司应该做出赔偿,否则自己买保险就是形同虚设了。
吴先生与保险公司起了争执
吴先生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后,没想到保险公司居然拒绝赔偿。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第一,吴先生在自己家门口出的事故,并不在道路行驶范围内;此外,吴先生本人作为加害人,与此同时,赔偿申请人的身份也重合。保险公司认为吴先生负有监护人的全部责任,先生不能同时作为原告本人和被告,故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双方协商未果,最终吴先生起诉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为什么要拒绝赔偿?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这次的受害者是吴先生的儿子,他是吴家的一员,吴先生开的车是以吴先生妻子的名义登记的,虽然他买了强险和商业险。但在这种情况下,吴先生自己是完全有责任的。而且在上诉过程中,不仅是加害人,也是赔偿的受益人,这显然是矛盾的,所以保险公司才会拒绝赔偿。
法院判决蔽旁州的理由是什么?
法院认为,尽管他是本案中的伤害者和赔偿申请人,但这并不影响他的申请。当然,最好的应该是孩子的母亲做原告。毕竟车是她的,商业保险也在她名下。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必须赔偿宏蔽吴先生100万元。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故驳回。作为受害人,吴先生夫妇有权申请赔偿,而保险公司作为该车的保险人,也有权对车辆事故进行赔偿。因此,我觉得最终判决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