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出现了药害,怎样给农作物药害“确诊”?
农药、杀菌剂、除草剂和各种植物激素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使得农作物药害难免会发生。因此,控制植物药物造成的损害的类型和症状,及时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是安全使用农药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1.残留农药损害这类农药损害的特点是,施用后,当季作物不会受到农药损害,而留在土壤中的化学品会对最易受下一次收获影响的作物造成农药损害。在玉米田使用西马嗪除草剂后,常常会对下一种作物(如油菜和豆类)的药物造成损害。这种类型的农药损害通常发生在下一次收获的种子萌发阶段。如光照,根尖、植株尖等部位变褐或腐烂,影响正常生长;在严重的情况下,腐烂的种子和芽会降低紧急情况发生率,或者不会出现紧急情况。这种药物损害很难诊断,很容易被误认为是肥料损害。可以通过了解以前作物的种植和管理、杀虫剂的历史,土工试验等措施,避免误诊。
2.慢性型药害用药后不会立即出现症状,有一定的潜伏期,阻止作物生长,恶化水果味道等。这种类型的药物损害通常很难诊断,并且容易与其他生理疾病混淆。了解疾病和瘟疫的发生、施用类型、数量、面积和植物控制的方法可用于诊断。
3.急性药物损伤这类药物损伤具有发生迅速、症状明显的特点。一般来说,症状可能会在用药后数小时内出现。通常表现为培养物叶片的点状、穿孔、灼烧、卷曲、畸形、萎蔫、黄色、氯或白化。根造成的损害的特点是根短而粗,根皮稀疏、淡黄色或增厚,花梗,对种子的损伤表明它不能发芽或发芽缓慢。植物的损伤特征为落花、落芽、果实畸形、萎缩、瑕疵、棕色果实、锈病、落果、,这类农药的损害主要是由于过量使用农药或农药对种子处理不当造成的。
2024-10-30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