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协议方式离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探望权等约定;
3.财产分配及房产、车辆过户,剩余贷款处理;
4.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对内生效;
5.其他双方认为需要在离婚协议中予以明确的内容。
二、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男女双方本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结婚证;
③离婚协议;
④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
三、离婚协议司法确认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协议离婚后经常出现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房屋过户手续;
2.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
3.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探视权;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财产等。
夫妻双方离婚时,很多时候主张离婚一方为尽快达成离婚目的,签订离婚协议时会满足另一方提出的关于房子、存款、孩子抚养权等条件,一旦领取了离婚证,目的达成后,就不承认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再履行相应的义务,导致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增加时间精力等诉讼成本。
法院和民政部门对接后,夫妻到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登记离婚的,如果双方同意进行司法确认,则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填写司法确认申请书,引导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离婚协议效力。
如深圳罗湖法院就提供离婚协议司法确认服务,最快当天即可拿到民事调解书,这样一旦有人撕毁离婚协议,守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不用再经过漫长的诉讼和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