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门诊报销比例、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2、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3、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4、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报销。2、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3、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报销;4、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