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辽宁庄河市一女子因琐事驾车撞死母亲,你咋看?
警方通报:辽宁庄河市一女子因琐事驾车撞死母亲
辽宁大连,庄河警方接到报警,有人在某宾馆门前驾车撞伤行人后逃逸。警方在12时40分许将肇事车辆和驾驶员李某控制。经初步调查,案发时,37岁女子李某与母亲因为琐事发生争执,驾车将母亲撞伤后逃逸。目前,被害人经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李某做出当街弑母的举动?是一时的冲动,还是有预谋的行为,现在还不得而知。但这类案件,大多是激情犯罪。李某的行为导致母亲死亡,肯定属于刑事犯罪。但她的行为可能不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而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最大的区别在于犯罪目的不同。
故意伤害罪里,行为人的目的是给被害人造成身体伤害,没有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而故意杀人罪里,行为人的目的是剥夺被害人的生命,伤害被害人的身体只是手段。故意伤害罪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但被害人死亡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不会改变故意伤害罪本身的性质,仍然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理。
故意杀人罪也可能出现没有出现犯罪结果,被害人得以幸免的情况。但就算被害人没有死亡,行为人仍然属于故意杀人罪,只是由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对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究竟是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主要根据行为人有无预谋、犯罪的目的、手段、事后表现等综合进行判断。
小编看法
这个案件里,李某与母亲因为琐事发生争执,当街撞人,大概率是没有预谋的,只是一时冲动,所以大概率只是故意伤害,没有杀人的故意。当然,具体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还要考虑当时撞击的速度、撞击的位置等具体情形来综合判断。如果撞击速度很快,撞击力度很大,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不过,李某的行为由于属于家庭纠纷,这类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较于陌生人间的犯罪主观恶性相对小一些,而且往往容易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所以实践中,处罚相对会轻一些。所以,如果最终查证属实,李某大概率会在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最后,无论本案最终的结果如何,通过这件事,都可以给大家提个醒,作为子女,一定要学会理解自己的父母,不要吵个架就失去理智,这是对自己家人的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