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三条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主要有:
1、票面信息不同。现金支票需要公司背书,而转账支票不需要本公司背书,现金支票的收款人和盖财务账上的是一样的,而转账支票的收款人是需要开给另一方的收款人。
2、功能不同。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限开户行);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限同城内)。
3、收款人不同。现金支票的收款人应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可以是对方单位名称,也可以是个人收款姓名。
4、用途不同。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并且有一定的规定,一般1-3万填写备用金,4-10万填写差旅费,10万以上填写运费;转账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没有特定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项目填写。
扩展资料
1、现金支票结算程序是:
(1)开户单位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时,由本单位出纳人员签发现金支票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2)开户单位用现金支票向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现金时,由付款单位出纳人员签发现金支票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和注明收款人后交收款人,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并按照银行的要求交验有关证件。
2、转账支票结算程序是:
(1)付款人按应支付的款项签发转账支票后交收款人,凭支票存根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借记对应账户;
(2)收款人审查无误后,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支票一并送交本单位开户银行,经银行审查无误后,在进账单回单上加盖银行印章,退回收款人,作为收款人入账的凭据,收款人据此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对应账户。另一联和支票银行留存,作为划转款项和记账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