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代数简介
在中学阶段就学习过集合,部分内容不再赘述。以下是交集、并集、差集的概念:
设 是一个集合,那么 的所有子集为成员构成的几何成为 是 幂集 ,记作 。
设 是两个集合,定义集合
称为 与 的 笛卡尔积 ,又称卡氏积,集合积。
集合 中元素个数称为集合 的 基数 ,记作 。如果 是无限的,则 ,称 是 无限集 ,否则是 有限集 。
集合中的元素相互之间可能有关系(也可能没有关系)。例如全校的学生构成一个集合,某些学生可能是同班同学,那么他们就有关系。
等价关系 ,类似于数集中的“等于”的关系,要求满足:
偏序关系 ,类似于数集中的“大于等于/小于等于”的关系,要求满足:
等价不一定是等于
例如一个学校的学生构成的集合,同班就是一种等价关系。甲乙同班,乙丙同班,那么甲丙同班……
我们把和 都等价的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 等价类 :
以 的所有等价类构成的集合,称为 关于等价关系 的 商集 。
定义:设 是一个非空集合,满足
那么称 为一个 半群 。
例如,正整数的集合 关于加法运算 是半群,客观上还满足交换律,是“加法半群”。
再如矩阵的乘法满足结合律,但是不满足交换律,所以固定阶数的矩阵也可以看作半群。
定义:设 是一个非空集合,满足
那么称 为一个 幺半群 。这样特殊的元素 被称为“单位元”,记作 。
前文提到的 不是幺半群,因为它没有单位元。
而矩阵有单位矩阵,所以是幺半群。
定义:设 是一个非空集合,满足
那么称 为一个 群 。这里提及的 关于 是唯一的,称其为 逆元 ,记作 。即 。
例如,整数集 关于加法运算 是群,客观上还满足交换律,是“加法群”。
群如果满足交换律,就称为 交换群 ,又称 Abel 群 (阿贝尔群),又称 加群 。
例如,所有的 阶可逆复矩阵构成的集合是一个群,可以称为“n级一般线性群”。
映射在中学阶段已经接触过,此处不表。
若矩阵 自己到自己的映射,称为 的 变换 。用 来记集合 所有变换的集合。 来记集合 所有 可逆 变换的集合。
设 是群, 是从群 到群 的映射,如果这一映射满足
则把这一映射称为 同态 。
如果 是单射,就是单同态;若是满射,就是满同态;如果是双射,就是 同构 。
定义:设 是一个非空集合,满足
那么称 为一个 环 。
在环的基础上,有乘法单位元 ,称为“幺环”。
定义:设 是一个非空集合,满足
那么称 为一个 幺环 。
在环的基础上,有乘法的交换律,称为“交换环”。
定义:设 是一个非空集合,满足
那么称 为一个 交换环 。
例子
设 是环, 是从环 到环 的映射,如果这一映射满足
则把这一映射称为 同态 。
如果 是单射,就是单同态;若是满射,就是满同态;如果是双射,就是 同构 。
如果 均为幺环,在同态的基础上,满足 ,则称为 幺同态 。
设 是环, 是它的一个非空子环,满足
则把 称为 的 理想 。
一个非零环 至少有两个理想 和 自身,分别称为 零理想 和 单位理想 ,二者合称 平凡理想 。
对于环 的非零元 ,如果存在另一个非零元 ,使得 ,则称 为左零因子。类似地可以定义右零因子。
在交换环中,零因子没有左右之分。
没有零因子的环,称为 整环 。
整环是交换的,满足消去律的环。
如果 可逆,有唯一的逆元 与之对应。
记 为环 的所有可逆元的集合,这个集合是一个群。
如果一个环 的非零元都可逆,即 ,那么称 为 除环 。
交换的除环称为 域 。
在中学数学中,接触过的有理数集合 、实数集合 和复数集合 都是域。
再例如集合 也是域,它是 的非空子域。
前文提及用 基数 描述集合中元素的个数。但是当集合中元素有无穷多的时候,就有些无能为力。
定义:若集合 和 之间能够建立一个双射,则称这两个集合 对等 ,记为 。
集合之间的对等关系是一种等价关系,满足自反律、传递律、对称律。
和自然数集合 对等的集合称为 可数无穷集 ,简称 可数集 。它需要存在一个和 一一对应的双射。
不和自然数集合 对等的无穷极和,称为 不可数无穷集 ,简称 不可数集 。
整数集合 是一个可数集,把整数如下排列:
可以写出这个序列的通项公式,从而构建了双射 。
偶数集合、完全平方数集合等,都是可数集。
有理数集合 是一个可数集,把有理数如下排列:
可以写出这个序列的通项公式,从而构建了双射 。
平面直角坐标系中,自然数点集 是一个可数集,类似于有理数集合的证法。
代数数集合也是一个可数集。实数集合是 不 可数集合。
和自然数集合 对等的集合是可数集。
类似地,和实数集 对等的集合是连续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