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牌怎么选号
深圳车牌怎么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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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通过深圳车牌摇号或竞价拿到指标后,车辆注册选号共有2种方法。
1、前往车管所办事窗口,随机一次50选1。比较普遍,好处是方便快捷,多为是“佛系车主”选择
2、通过互联网选号。其中包括自编自选和五次的10选1两种。
随机50选1
申请人到车管所在计算机随机跳出的50个号码里确定一个号码;挑选时间为90秒,超时未选则默认选择第一个号码。
互联网选号
市民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后,可以登录交通管理综合运用服务平台选号,选择心仪车牌号,互联网选号也分两种,分为20次自编机会,以及10次5选1随机选号机会。
自编指的是,市民随即输入想获得的车牌号确认后,系统进行筛查看该车牌是否被占用,如果尚未被占用,则可以选定后到车管所确认即可取得,如果被占用则需要重新选择,每个人有20次机会。自选指的是系统每次提供5个号供选择,有十次选择机会。
通过自编自选选择成功后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前往车管所确认,否则将被拉入黑名单,两年内无法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
取牌方式
自取和邮寄两种方式
车牌领取不能够当场领取车牌。需要车主再次到现场领取,也可以邮政寄递上门送到上门安装。
邮寄上门时间约3个工作日,自行领取时间约5~7个工作日。
为了方便车主车辆上路行驶,在办结业务后,车管所将现场发放时限为15天的临时号牌。
同时,所有邮寄上门的号牌,将由邮政人员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到各业务受理点领取号牌的,各业务受理点将免费提供号牌安装服务。
深圳车牌网上选号流程
1、登陆选号官网
2、车主首先需要先网站注册,已有账号密码可直接登录。
3、点击网站首页“预选机动车号牌”进行选号,如果不熟悉,可以点击“模拟选号”,这个只是方便大家熟悉流程,不保存信息的。
注: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合格证”和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户在预选号牌过程中, 需要录入“车辆识别代号”(也叫车架号,行驶证上有)、合格证编号或者货物进口证明编号,同时,接收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以验证本人预选号牌操作的真实性。
选号步骤流程:
1、基本信息→ 确认信息→ 选号服务说明
2、本人选号手机验证→ 步骤2:预选号牌→ 完成号牌预选
到这里,就可以自行完成选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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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单位车牌更新指标申请流程一览
第一步: 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提出申请,或者到小汽车指标调控业务办理窗口办理,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 资格审核
单位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完成核查。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三步: 查询结果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小汽车指标调控业务办理窗口查询结果。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核查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复核结果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第四步: 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小汽车指标调控业务办理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入口:http://xqctk.jtys.sz.gov.cn/
申请流程 :
第一步 :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选择“单位更新申请”,点击【我想换车】下【单位更新注册】菜单,进入单位申请界面。
第二步:单位更新注册
在更新注册界面,认真仔细阅读各提示,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并阅读页面下的提示,信息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字段后有必填项的`提示为必须填写的信息,没有提示为非必填项。信息中除了“电子邮箱”外其他字段都为必填项,所以请务必如实填写。
第三步:申请填写
注册成功后,点击【我要申请】,进入申请填报页面
第四步 :在更新填报页面,认真仔细阅读各提示,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并阅读页面下的提示,信息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验证通过后,申请成功。
第五步:完成申请
完成更新申请后,点击“打印图标”直接打印指标,点击“下载图标”保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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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与小汽车摇号条件
居住在深圳本市户籍人员;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最近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或者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或外国人
2、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深圳登记的小汽车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企业、单位申请车牌摇号条件
1、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5万元以上的。
2、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款第1项规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3、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款第1项规定,但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
4、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下列规则之一确定:
(1)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5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1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纳税额已在上一年度计入税款总额用于获取申请编码的,不得在本年度计入税款总额。
(2)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的企业,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下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1亿5000万元以下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得3个申请编码。
(3)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的企业,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达到5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