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可以拦车吗
法律分析:特殊情况是可以的。依法有权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拦截、检查的部门如下:(1)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收费站和检查站。高速公路是国家投资建设的公共道路设施,它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进行统一管理,并需要进行收费或检查。具体的收费和检查工作是由在高速公路的适当地点设置的收费站和检查站进行的,这些依法设置的收费站和检查站有权对通过高速公路的车辆进行拦截和检查,这是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所以,除上述依法设置的收费站、检查站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段设置关卡,用以对正在行驶的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否则,不仅会影响机动车辆的正常高速行驶,妨碍高速公路的顺畅、安全、高效,还侵犯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高速公路的专项管理权。(2)依法执行紧急公务的公安部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9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替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