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所要带的材料: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
2、诉讼离婚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3)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单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外文起诉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司法机关指定的香港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
(6)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