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生父到底是吕不韦还是嬴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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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最近提到以上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最准确的方法只能是打开秦始皇陵,再找到先秦几位君主的遗骸,验明DNA,这个确切的结果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政府的允许风声,估计是得不到了。

那我们只能从 历史 分析的方式,和人性的角度去考虑这个事情。

我下面将列举几位 历史 学家的分析,和他们的逻辑,希望能够帮助题主得到自己的答案。


为什么现在大家会讨论嬴政的生父而没有讨论别的皇帝的血脉关系?



谜团的起始:都是《史记》惹的祸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庄襄王为秦质子于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

这段记载清清楚楚,明言秦始皇是庄襄王子异和赵姬的儿子,并没有对嬴政的身世做出任何质疑,但在另一篇记载中史记却话锋一转。


《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记载: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

这一段记述详细生动的讲述了子异如何索姬,吕不韦如何赠有孕之女,言明嬴政应当是吕不韦的儿子,秦国事实上已经易姓革命。


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沿袭了《史记吕不韦列传》的说法,"吕不韦娶邯郸姬绝美者与居,知其有娠,异人从不韦饮,见而请之,不韦佯怒,既而献之,孕期年而生子政"。但是成书年代比《史记》更早的《战国策》,对此事却一无所载。



观点一:王立群

王立群先生是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古典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史记》研究会常务理事。

他在百家讲坛"王立群读史记"之秦始皇生父之谜中,有下列表述:

在列举完,《史记吕不韦列传》中相关描述后。王立群认为:这个设局下套说,我觉得是有问题的,最起码有两个问题。

第1, 焉知性别,赵姬怀孕嫁给异人,将来生下来的儿子再做秦王,但是可以想一想,赵姬怀孕还能跳舞,肯定不是在发生了一些形体变化的时候,那一定是在早期,而且嫁过去以后,异人没有发现,只能说明是刚刚怀孕时期。

刚刚怀孕,现在连B超都检查不出来,你怎么能确定赵姬怀的就是男孩,要是生个女孩,已经嫁出去了,那不是赔了夫人,最后生了不是国君吗?怎么能说吕不韦就是让赵姬怀上自己的孩子,再嫁给异人,将来生下儿子做秦国国君。

这是第一个问题。所以我认为,邯郸献姬是巧合,而非设计;是夺爱,而非设局。再一个,风险太大了,找一个自己的爱妾,怀了孕再嫁给人家,万一阴谋败露了,吕不韦就不OK了,肯定完蛋了。你献给我一个赵姬,先让她怀了孕,再嫁给我,将来第一个发现这个事情的人是谁啊,一定是异人,他会首先发现。

异人要是发现这个事,甭说将来是当国君,赵姬要不要都成问题了,甚至可以连累吕不韦,风险太大。尽管吕不韦是做风险投资的,但风险也是太大了。因为邯郸献姬的前提是要生个男孩,才可能继位。生个女孩,一切都报废了,所以如果说吕不韦想让自己的儿子去做秦王,那肯定是吕不韦的脑子进水了。

所以,我认为,设套这一说绝对不能成立,赵姬再嫁,不是吕不韦的阴谋,是异人夺爱。但是不管怎么说,《史记》可是把这段故事完整的记下来了,而且没有第二种文献,能够完整地秦始皇的出生,所以这个文献在破解秦始皇生父之谜中间,是非常重要的,是唯一记载最完整的。

而且,这个文献还有两个特征,有两个重要的佐证,第一,班固的《汉书》,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都采用了这种说法。第二,汉代其他的文献,也证明了这个说法是正确的。比如说《汉书王商传》记载:"臣闻秦丞相吕不韦,见王无子,意欲有秦国,即求好女以为妻,因知其有身,而献之王,产始皇帝",这是汉书的记载,和史记的说法完全一样。此外,班固还有一个上表,有这样八个字:"秦之其位,吕政残虐",吕政,不叫赵政,说吕政,就说明秦始皇是正月出生,名字叫政,所以说他是吕政,就等于说是吕不韦的儿子。这种说法,最大的优越性,就在于它有文献记载。

按照一般的规律,本纪和列传记载不同的时候,列传可能比本纪更可信。


但是要真正讲清楚这件事,我想谈谈我自己的一点看法。《吕不韦列传》中记载秦始皇出生的时候,有一句非常关键的话:"至大期时,生子政"。

关键是"大期"怎么来理解,期这个字,当时读ji,本意是满足一定的时间叫"期",所以古人注大期。史记古人作注的时候,就注了两种说法:


第一点, 十个月,十个月叫大期。为什么呢?古人都讲究十月怀胎,所以十个月叫大期。还有一种注法,十二个月叫大期,十二个月是满一年,就是满足一定的时间。那么对这个"至大期时,生子政",我觉得要把这句话讲清楚,要知道三个问题。

第一怀孕时间,


第二点, 生育时间。我曾经多次到医院问妇产科医生,可不可能,怀了孕,带着孩子,跟了异人,"至大期而生子政",妇产科大夫都认为不可能,他们讲怎么计算怀孕,当她下一次月经不来的时候,就认为是怀孕了。而她的排卵是在怀孕前14天。而女性的妊娠期是266天,加在一起是280天,40周。就是40周到的时候,就是十月怀胎。所以十月怀胎,实际上是280天。这和我们下面讲的有关,我把这一点讲清楚,不是在普及妇产科知识,而是需要将这个问题,现代医学,计算女性的预产期,是从末次月经算起,这一个月加上九个月,日期加七天,这样计算的。月份加九,日期加七,就是预产期,我这一讲,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正常的生育,是在预产期的前三周和后两周。


第三点,过期妊娠。如果超过预产期两周,没有生下来,就是过期妊娠。换句话说,女子从怀孕到生育可以向后错,但是这个错后不能超过两周,280+13,293天是时间的上限,293天以内生的孩子都叫正常生育,超过这个天数,就是过期妊娠。一旦过期妊娠,会带来严重后果。一,胎盘会发生变化,胎盘的作用是向胎儿提供氧气,营养和排除胎儿的代谢物,胎盘发生衰老,就不能够向胎儿正常提供氧气营养,也不能正常代谢,胎儿的死亡率极高。


过期妊娠侥幸生出来,一定是智力不达标,不是脑瘫就是智障。二,羊水,羊水是胎膜中分泌的一种包围着胎儿的液体,羊水从38周以后开始逐渐减少,到40周就必须要生了。如果突破293天,羊水会迅速减少,由于胎盘的老化,羊水的减少,胎儿的生存环境严重恶化,甚至胎儿的胎便会混在羊水里,生出来的孩子浑身都是粪便,所以过期妊娠是非常危险的。


基于以上认知,王立群认为嬴政还是赢异人之子。


观点二:郭沫若

郭沫若,中国第一任中国科学院院长,第二届中国文联主席。

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中,撰文写到:这传说虽然得到了久远而广泛的传播,但其本身实在是可疑的。第一,仅见《史记》而为《国策》所不载,没有其它的旁证。第二,和春申君与女环的故事,如像一个刻板印出的文章,情节大类小说。第三,《史记》的本文即互相矛盾而无法说通。

并且认为:是西汉初年吕后称制的时候,吕氏之族如吕产、吕禄辈仿照春申君与女环的故事编造的。


据《史记·高祖纪》,吕后之父,"单父人吕公,善沛令,避仇,从之客,因家焉"。单父在汉为河内郡山阳县(今河南修武县),与吕不韦所食邑"河南洛阳十万户"在秦同属三川郡。汉初之河南洛阳郡仅为三川郡之一部分,其"户五万二千八百三十九"(《汉书·地理志》),仅及吕氏户口之一半而已。

故吕后父吕公可能是吕不韦的族人。即使毫无族姓关系,吕后党人为使其称制临朝的合理化,亦宜认吕不韦为其族祖,秦始皇为其族父,这样便可对刘氏党人说:天下本是我吕家的天下,你刘家还是从我吕家夺去的。我这自然也只是一种揣测,尚无直接证据,但是至少我们可以断言:秦始皇是吕不韦的儿子的话,确实是莫须有的事。


观点三:李开元《秦迷》

李开元,四川成都人,曾经是科学少年。北大 历史 系毕业,成为史学青年。获东京大学文学博士,以人文学者自任。

李开元在书中列举了两种研讨的方向:

一是就吕不韦想达到政治目的情况下,他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光光是子异的问题,还有华阳夫人。

吕不韦游说华阳夫人收养子异为养子、促成子异成为王太子继承人这件事情,是围绕着秦国王位继承权的一次三方合作。合作的三方,分别是吕不韦、子异和华阳夫人。吕不韦是这次合作的策划者和经纪人,他在这次合作中成功地将互惠互补、双赢共利的商业原则运用于政治,通过连环套式的投资计划,促成了子异与华阳夫人连手出击,在王太子继承人的争夺中胜出,为最终取得秦国政权奠定了基础。这件事情,表面上看来复杂而富有戏剧性,实质上是芈氏外戚与嬴姓王子子异之间缔结同盟的政治交易过程。在这次政治交易中,子异的王室血统,是整个事情的关键,是连接吕不韦和华阳夫人的价值所在。

  在吕不韦看来,子异这个[奇货]的价值,在于他的王室血脉。秦王室血统的纯正问题,对由商界投身政界、投入了全部资产的吕不韦来说,是关系他身家性命的死活问题,绝对不可以有稍许疏忽。从这个角度上看,吕不韦必须确保奇货价值的真实可靠,他没有在王室血统上作案的动机。

  在华阳夫人看来,买下吕不韦所推荐的奇货,也就是收养子异的买点,也在子异的王室血统。子异血统的纯正问题,同样也是关系到华阳夫人和芈氏家族政治前途的死活问题。从这个角度上看,华阳夫人和芈氏家族在有关子异血统的任何问题上,必将严格地监督甄别,不可以容许任何疏漏,留下任何可能被质疑的余地。在华阳夫人和芈氏家族的监管之下,在有关秦王血统的任何问题上,吕不韦只有小心唯恐不及的谨慎,不敢有稍许的疏忽。

从而,我们可以作出一个初步的审查意见:对于谁是秦始皇的生父这样一桩 历史 学的疑案,如果从当事人的动机来考察的话,吕不韦没有作案的动机;另一方面,从当时的 历史 背景来考察的话,华阳夫人和芈氏家族也不允许任何人在这个问题上作假。从而,这个 历史 上流传的故事,这桩 历史 学上的疑案,在当时的 历史 中没有作案的 历史 条件, 历史 上的吕不韦,应当是清白的。


二是当时鉴别子女是否亲生的方式,就是现代可以使用DNA进行亲子鉴定,那在秦朝是如何鉴定亲子的。

两千年前的秦国,经过商鞅变法以后,早早建成了中国 历史 上第一个法制国家。秦国的国事民事,法律完备,制度严密,这是秦国能够战胜六国、统一天下的基本。根据传世的文献(如《史记》)等和新的出土文献(如《睡虎地云梦秦简》、《张家山汉简》),秦国已经有了比较完整的继承法,子女法律身分的认定,是与继承法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的话,秦始皇的生父是谁的问题是一个直接关系到秦国王位继承法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王位继承人子异的嫡长子的身分认定问题。那么,秦国的法律对于子女的身分认定是如何规定的呢?如果我们将相关法律引入到本案的判定中,将会得到什么结果呢?  秦的法律规定,子女身分的认定,取决于生父生母身分的确认。生父生母身分的确认,至少包括三个方面。  A、生父生母 社会 身分的确认:不同 社会 身分的男女,生下的子女具有不同的 社会 身分,子女的 社会 身分,主要跟随父亲。比如父亲是普通庶民,母亲是刑满释放人员,他们之间所生的子女,法律地位是庶民。我们将这条规定引入到本案当中来,嬴政的父亲子异是出身于王族的公子,母亲是平民出身的舞蹈演员,那么嬴政的身分随同父亲,也是王族公子。这不会有问题。  B、生父生母国籍的确认:比如父亲是秦国人,母亲是外国人,他们所生的子女,法律身分是秦国人。父亲是外国人,母亲是秦国人,他们所生的子女也是秦国人。  这条规定,大家只要出过国,或者是和外国人打过交道,都不会陌生。出国要办护照,护照上有一栏[国籍]。子女国籍的取得,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有的依从出生地,比如美国,有的依照父亲的国籍,比如日本。战国时代,是一个国际化的时代,跨国婚姻,特别是王室间的跨国婚姻,是时代的风气和通行的惯例,各国制度上有明确的规定。跨国婚姻下的子女,特别是涉及王位继承的嫡子,更有一整套严密的规定。否则的话,善于阴谋诡计的战国游士,早就利用跨国婚姻捣鬼,将各国王室的继承打乱,搞得天下不宁,易姓革命不断。  我们将这条规定援引到本案中来,嬴政的父亲子异是秦国人,母亲是赵国人,他的法律身分是秦国人。这也不会有问题。  C、生父生母血缘的确认:如果所生子女不是父母的亲生子女,子女的继承权将被剥夺,父母也将受到惩罚。  大家一看就明白,这条规定,直接关系到本案的断案,本案在法律上的争论点就在这里。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引用一条具体的案例来做说明。这条案例是西汉的案例,为什么引用这条西汉的案例呢?有两条理由,一是西汉的法律完全继承了秦的法律,可以相互参照,二是这条案例清楚而且有名,不需要做过多的解释。

我们都熟悉一个有名的 历史 故事 鸿门宴。鸿门宴发生在秦末,讲的是项羽和刘邦间的一次酒席宴上的生死较量。鸿门宴上有一位英雄樊哙,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人物。他仗剑闯入宴会厅,大桶喝酒,大块啖吃生猪肉,打动了项羽,救了刘邦。因为这件事,樊哙后来被封为列侯,成为一位有世袭继承权的侯爷。  樊哙死后,他的嫡长子继承了爵位,后来犯法问斩,爵位也就断绝了。刘邦的儿子汉文帝即位以后,考虑到樊哙过去的功劳,给予樊哙后人特别的优待,恩准樊哙的庶子樊市人继承了爵位。这位樊市人有病,阳痿不能生育。按照秦汉的法律规定,爵位必须由嫡子继承,没有嫡子,爵位将会被废除。樊市人担心爵位无人继承,于是想出一个办法,让他的夫人与自己的弟弟同房,生下了一位儿子叫作樊他广,假冒为自己与夫人所生,立为嫡子继承了爵位,总算是保住了侯爷的地位。后来,这件事被家臣告发了,依法处理的结果,樊他广被剥夺列侯的爵位,废为庶人,封地被没收,侯国被废除。  这件案例说明,秦汉的继承制度非常严密,父亲的地位,必须由嫡子继承,嫡子的认定,必须是父亲和正室所生,或者是另外得到官方的正式认可,相关的具体规定,可以说是周全细致。在如此严格的法制之下,哥哥串通弟弟造假都被揭发严惩,非亲族的外人介入的欺诈,当然更是严惩不赦。


以上是三位 历史 研究人员的观点。


接着我从其他几种角度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第一、从人性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

吕不韦为什么要这么做,不可能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本是濮阳人而成为家累千金的这位阳翟大贾,复经纪商业于赵国的都城邯郸,奔走于秦国的都城咸阳,可知他在当时是新兴的富人阶层,而他的经济活动的范围是跨有现今的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各省的。他在当时是真实的一位国际贸易商人。

关于他在政治上的那一次投机,《史记》本传和《战国策》都有纪录,虽然它们的内容多少有点不同。当他父亲还在的时候,他贾于邯郸,结识了为质于赵的秦国的诸庶孽孙,异人,他认为"奇货可居",就这样便再往邯郸,以金钱资助异人,为他布置门面,另一方面又到秦国去游说,使异人能够争取到继承王位的资格。

对于只是一届商人的吕不韦来说,如果当时就立志要当某个国家的皇帝,并且在未知男女的情况下,将怀孕的赵姬送给赢异人不符合逻辑。其次,这样做,对于当时的嬴异人而言,最大的优势(血统的纯正)反而不存在了,得不偿失。


第二:从医学角度分析,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战国时代,中国的医学已经有相当的进步,对于妇人从怀孕到出生的生理,胎儿从一月到十月的状况,已经相当清楚。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医书《胎产书》,对这些都有具体的记载。

我们老听说的哪吒怀胎三年,某某著名 历史 人物相传怀孕多长时间等等,那些都是神话传说。王立群老师的说法,也非常明显,超过十月的妊娠,从现代医学角度讲,基本不可能发生,就算发生了,生出来的小孩也会因为缺氧缺影响造成智力低下。

以古代献姬的惯例而言,吕不韦献赵姬给子异,是要[谨室]的。[谨室],就是需要将所献之女单独居处,确认她没有身孕,然后才能送出去。经过[谨室]的赵姬到子异府邸以后,医官号脉,老妈子查月经,验明有无身孕的方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如何隐瞒得过去?赵姬进入子异府邸成为子异的妻妾,工作人员要做登记;有孕以后,更是要做纪录的。子异正式成为太子继承人以后,这些记录都得送到咸阳宫廷存档备案。


那为什么会流传,这样的流言呢?

那么秦始皇的身世为何如此引人注目呢?对于世人为何要杜撰这一个谣言,笔者简单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秦始皇一生虽然功不可没,但是六国人对他灭六国是怀有仇恨的,比如韩国的张良、楚国的项羽等等。


因而,世人想用杜撰秦始皇的身世的方法,来化解自己心中的怨恨。

世人也都对这个说法也都比较感兴趣,一传十十传百,便传到了司马迁的耳中,再加上秦始皇生母赵姬的种种劣迹,也为这一谣言的增添了一份可信度,以至于司马迁及后人无法辨别这一事件的真伪,就这样这一谣言也便被司马迁记录到了史册并流传至今,引发了后人对其生父之谜的种种猜疑。


以上希望能对题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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