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退休人员2020年取暖费是多少?
石家庄市退休人员2020年取暖费是:每人1700元。
为确保广大离退休(职)人员及时享受取暖补贴,温暖过冬,我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2020年冬季取暖费,将随本人10月份养老金于本月20日起逐步发放到位,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费标准为每人1700元,此次补贴共惠及我市99万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10月至12月底期间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其取暖费将随首月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退休(职)人员可通过发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人社手机APP及青岛Ai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途径进行查询。
扩展资料:
审批程序和上报材料
(一)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乡镇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及工资审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康组发〔2019〕99)号文件规定的工资审批范围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后,由县财政局复核发放。
(二)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按规定填报《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审批表》、《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花名册》、《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审批表》。
《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花名册》(各一式三份),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审批。
(三)各单位上报审批材料时须报送职工个人《工资档案》。
(四)填写《花名册》人员排列顺序,在职人员必须按职务层次由高到底填写,《工资档案》排列顺序应与《花名册》人员顺序相一致;离退休人员排列顺序应与《工资发放清单》中的顺序相一致。
(五)各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填报,各乡镇仅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取暖费的填报(以管理的《工资档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