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怎么申请,怎么样才能办理?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与此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日。
最低生活保障金从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当月起计发,由民政部门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按月发放。取消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调整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自作出取消、调整决定的次月起执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时,不得直接抵扣任何款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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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
3、不按照规定报告,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申请低保 要看仔细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