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两个人的吗?
婚前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房贷,如果婚前买房写一个名字婚后共同还贷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则婚后算是买房这方的个人财产。
在夫妻婚姻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发生离婚的情形,其中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需要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产交易中心查产调单,在产调单上发现这套房子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基于此交易达成,过了户。
婚后是由一房父母出资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可以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房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房的个人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