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酒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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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其实条数都几难计 场租最平可以去到2万左右,3个月6万 入货大约又要keep几多钱呢 装修,家私,吧台柸等等又要用几多钱左右呢
,我都是开酒吧的,是新开业两个月,己有临时牌,歌方面己攞版权,你有无兴趣入股呀?2007-08-23 12:51:13 补充:
装修,家俬 都要符合消防规格,所有野要攞证书,我就用咗75万哪,仲有出牌,会所牌或小食牌,是但一样,才可出到酒牌,仲有K歌又要攞牌,IFBI , CASH, K.NET 每年约要10万,仲要买保险,所以你不如来我到睇睇,看吓有无机会合作!,参考: 铜锣湾区时代附近,我觉得买一间二手楼上酒吧好一些,因为申请牌照十分耐...同你没有经验.
大约四十万左右可买一间二手楼上酒吧,但要十个细心去check想买酒吧有无问题!!!!
2007-08-22 11:59:45 补充:
顶酒吧前要讲好续租期同银码(起码2,3years),参考: 自己,申请手续
酒牌
申请人须填妥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下列文件交回:
(a) 申请人身分证明文件副本;
(b) 有关食肆及其公司(如属法团者)的《商业登记证》副本各三份;
(c) 申请人近照四帧(护照呎吋);
(d) 清楚注明舞池范围(如有者)的处所平面图副本三份;
(e)《公司注册证书》(如持有处所业权的公司属法团者)副本;以及
处理申请
申领新酒牌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有关牌照办事处的助理秘书(酒牌)会安排约见,以便进一步核实申请表上的资料及其他与申请有关的事宜。
所有申请会转达警务处处长及有关地区的民政事务专员,征询其意见。至于会社酒牌申请,如民政事务总署属下的牌照事务处正处理有关会社的《合格证明书》申请,则酒牌局会把申请转达该事务处,征询其意见。
申请人也须自费在三份报章上,按照牌照办事处的规定及既定格式,于非分类广告栏的位置刊登公告,征询公众的意见。
酒牌续期和修订申请 酒牌或会社酒牌续期申请,须在该类酒牌有效期届满前二至三个月内,递交有关的牌照办事处。
申请人申请修订酒牌或会社酒牌的理由,多为下列几点─
(a) 更改领有酒牌处所的店号;
(b) 申请于酒牌上附加有关的批注,以便经营酒吧或舞厅等;
(c) 扩展领有酒牌处所的营业范围;或
(d) 其他特别原因。
处理这两类申请的程序与处理申领新酒牌申请的程序相若。
酒牌转让申请 酒牌承让人须填妥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前述文件交回有关牌照办事处。
处理这类申请的程序亦与处理申领新酒牌申请的程序相若。
(f) 普通食肆∕小食食肆∕水上食肆牌照(不论属全年或暂准牌照)副本(如有者)。
临时酒牌
谁人可发给临时酒牌?
警务处处长根据《应课税品(酒类)规例》(第109章附属法例B)第25条规例的规定可发给临时酒牌,作为在任何公众娱乐场所或公众场合销售酒类饮品之用。
谁人可申请临时酒牌? 中国香港警务处牌照课只考虑向持有有效酒牌的人士发给临时酒牌。
费用 申请批准后,每日须缴付指定费用。索取申请表格则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申请地点 中国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
警察总部警政大楼
12楼及13楼
中国香港警务处
牌照课
(电话:(852) 2860 6524)
(传真:(852) 2200 4325)
临时酒牌
谁人可发给临时酒牌?
警务处处长根据《应课税品(酒类)规例》(第109章附属法例B)第25条规例的规定可发给临时酒牌,作为在任何公众娱乐场所或公众场合销售酒类饮品之用。
谁人可申请临时酒牌? 中国香港警务处牌照课只考虑向持有有效酒牌的人士发给临时酒牌。
费用 申请批准后,每日须缴付指定费用。索取申请表格则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申请地点 中国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
警察总部警政大楼
12楼及13楼
中国香港警务处
牌照课
(电话:(852) 2860 6524)
(传真:(852) 2200 4325)
临时酒牌
谁人可发给临时酒牌?
警务处处长根据《应课税品(酒类)规例》(第109章附属法例B)第25条规例的规定可发给临时酒牌,作为在任何公众娱乐场所或公众场合销售酒类饮品之用。
谁人可申请临时酒牌? 中国香港警务处牌照课只考虑向持有有效酒牌的人士发给临时酒牌。
费用 申请批准后,每日须缴付指定费用。索取申请表格则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申请地点 中国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
警察总部警政大楼
12楼及13楼
中国香港警务处
牌照课
(电话:(852) 2860 6524)
(传真:(852) 2200 4325)
牌照办事处
申请人可把填妥的申请表亲自交往或邮寄至下列牌照办事处─
港岛及离岛区
中国香港
轩尼诗道225号
骆克道市政大厦8字楼
食物环境生署
港岛牌照办事处
助理秘书(酒牌)
电话:
(852) 2879 5729
传真:
(852) 2507 2964
九龙区
九龙
基隆街333号
北河街市政大厦4字楼
食物环境生署
九龙牌照办事处
助理秘书(酒牌) 电话:
(852) 2729 1293
(852) 2729 1237
传真:
(852) 3146 5319
新界区
新界
大埔乡事会街8号
大埔综合大楼4字楼
食物环境生署
新界牌照办事处
助理秘书(酒牌) 电话:
(852) 3183 9220
(852) 3183 9255
传真:
(852) 2606 3350,参考: fehd/LLB_web/llb_inde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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