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是机动车根据国家规定按一定周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车管所为其核发的证明其安全性能的标志。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70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