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去部队医院看病收费吗
军人家届免费医疗细则:
1、随军随队的军人配偶:有保障卡的军人配偶,到部队医院就医,全部免费(特殊项目除外,比如种植牙齿)。这个免费就如同现役军人以及现役军人的未成年子女一样,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普通看病、治疗,是真正做到了全免。
2、未随军随队的军人配偶:没有保障卡的军人配偶,也就是没有随军随队的军人配偶,医疗免费与随军随队的军人配偶是不同的。这部分人到部队医院就医,先医保结算,符合医保结算剩下的免费。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要有医保,第二个是要符合医保结算剩下的才能免费,不符合医保报销的,应该也不会免费。
3.是如何认定军属身份问题。有的战友表示,对于军人的配偶、父母及岳父母享受优惠医疗政策落地两个月,而早前在信息采集时,自己还没有领证,现在结婚了,家里老人身体不太好,想到军队医院看看,但目前连军属身份都不知道如何证明。
4.是大中城市军队医疗资源相对较好,军属怎样跨省异地就医,享受军队优惠医疗待遇问题。军队医院多集中在大中城市,不少地方是没有的,而对于外地的军人家属而言,如何才能享受军队优惠医疗,目前公布的信息流程很少。
5.是想了解具体享受军队医疗优惠医疗待遇的流程问题。前段时间,军队媒体及军队各大医疗机构也纷纷推出关于《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的解读及具体落实举措,但就诊起来,过程中仍有不少麻烦,故而想了解具体享受军队医疗优惠待遇的详细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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