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电费收费标准表

 我来答
老吕说法律
2023-02-01 · TA获得超过414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9万
采纳率:0%
帮助的人:416万
展开全部
一、完善分时电价用户价格机制
(一)峰谷时段划分
1、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
(1)夏季(7、8、9月)
      高峰时段:8:00-15:00、18:00-21:00
      平时段:6:00-8:00、15:00-18:00、21:00-22:00
      低谷时段:22:00-次日6:00
      其中,7月、8月12:00-14:00 为尖峰时段
(2)其他月份
      高峰时段:8:00-11:00、18:00-21:00
      平时段:6:00-8:00、11:00-18:00、21:00-22:00
      低谷时段:22:00-次日6:00
      其中,冬季(1月、12月)19:00-21:00为尖峰时段
2、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用电
      高峰时段:6:00-22:00
      低谷时段:22:00-次日6:00
(二)峰谷比价水平
1、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
      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5%。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0%。
2、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用电
      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45%。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7%,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45%。
3、夏季季节性价差不再执行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夏季季节性价差不再执行。
二、其他事项
      (一)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政策不变,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我市直接交易用户、代理购电用户按本通知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低于本通知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本通知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市电力公司要做好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解释,及时回应用户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二)市电力公司要密切跟踪我市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及时评估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并按要求向我委反馈。
      (三)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59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469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