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社保缴纳时间会延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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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会保险厅、省医疗保险局、省税务局于2月5日共同发出《关于延长社会保险业务期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延长海南省疫情对策期间的社会保险业务处理期限.接下来,金投小编介绍疫情社会保险的缴纳时间是否会延长
《通知》要求从2020年1月到疫情解除当月的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处理期限,延长到疫情结束后3个月.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上述期间相关业务的,不影响参加者的个人权益记录,不征收滞纳金.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相应放宽,未能及时缴纳保险费的,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允许进行缴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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