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书丢了怎么办
护士资格证书丢了怎么办介绍如下:
丢失护士资格证首先需要由注册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申请人携带由注册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加盖公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三、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护士资格证考试每年一次,在每年的5月5日至7日。
扩展资料: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二条 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