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中国道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意义:
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价值追求,也是现代政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民主不仅仅是具有形而上色彩的抽象概念,更是根植于特定国家的社会结构、历史传统与时代背景等要素的具体安排。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之下结合中国国情建立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深刻实践与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这一民主形态的精确阐释与科学表达。
深入发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与制度优势,并在政治发展中不断推进与完善,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