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内容有哪些
备课(熟悉教学计划);编写教案(每个章节要写出教案首页,准备好挂图、教具等);课堂教学(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辅导答疑(根据教学需要及时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后均要布置作业);实验教学(实验中精心指导);学生成绩考核(成绩考核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备课
1、熟悉教学计划,明确本门课程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中的作用、在专业课程设置中的地位、开课时间、总教学时数以及考核方法等。
2、领会教学大纲精神,明确本课程的性质、任务和基本要求,提出选定合适教材的建议。
3、确定重点、难点,分清主次,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要求,合理分配各教学环节和各部分内容的学时。
4、注意与前导后续课程的关系,以便相互衔接,避免脱节与重复。
编写教案
1、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精选与组织教学内容,明确其重点与难点,把握深、广度,采用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选择合适的作业题。按授课计划,提前2周编写出达到上述要求的教案(课件)。
2、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每个章节要写出教案首页,准备好挂图、教具等。
课堂教学
1、准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拖堂,注意仪表,衣着整洁大方。
2、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实际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不得超过每学期总学时的10%。
3、讲课时应做到语言精炼,讲授生动,要领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力争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启迪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能力;紧扣课程主题,不得无端涉及其他内容,更不得发表对党和国家及组织和他人不利的言论。
4、积极采用教具等直观教学和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确保单位课时教学信息含量,努力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辅导答疑
1、任课教师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及时辅导答疑。
2、辅导一定要及时。同一问题有三位以上学生提问,应进行集体辅导。
3、教师应欢迎、鼓励学生提问题,并热情耐心予以解答。不能有任何厌烦的表示。
4、集体辅导可在课间休息、晚自习时间进行,个别辅导答疑可通过通讯、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不论何种方式,均应向任课班级的学生作出承诺。并将承诺的结果书面报告所在系。
批改作业
1、除个别课程(体育等)之外,课后均要布置作业(包括思考题)。作业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对作业的内容、数量、难易程度等统筹考虑,既要有加深理解与巩固教学内容的作业,又要有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的作业,同时要保证不使学生负担过重。
2、认真检查与指导作业,多数课程的作业应全批全改,部分课程经系批准,可减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作业份数的1/3。
实验教学
1、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计实验程序、编写实验指导书、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准备情况等),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对所做实验应亲自试做。
2、严格要求学生实验前做好预习,对于没有认真预习的学生,应不准其实验。
3、实验中精心指导,实验后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
学生成绩考核
1、成绩考核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考试采用百分制评分,由全院统一安排进行。因特殊原因不能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试的科目,应由本系与教务处协商报主管院长批准,在考试日期前两周确定。
2、考核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操作和应知应会相结合等方式。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多种题型,覆盖面尽可能宽,难度、份量适中。
3、试卷一律采用电子文档,并打印一份文档清单,清单须经系或教研室签字后交教务处制卷。交卷时间分别是:考试课为每学期的十六周前,考查课为该门课结束前二周。
教学研究
1、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系、教研室应切实按照规定,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改革试点,研究课程的重点难点,改进教学方法,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等。
2、外出参加有关教学研究、学术活动的教师,返校后应认真向教研室和有关部门汇报,并结合院、系和教研室的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同时将资料送交资料室,供教师参阅。
3、时刻关注本专业学术动态,及时掌握本专业技术应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