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道经·第十四章原文及译文
道经·第十四章
作者:李耳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於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看它看不见,把它叫做“夷”;听它听不到,把它叫做“希”;摸它摸不到,把它叫做“微”。这三者的形状无从追究,它们原本就浑然而为一。它的上面既不显得光明亮堂;它的下面也不显得阴暗晦涩,无头无绪、延绵不绝却又不可称名,一切运动都又回复到无形无象的状态。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这就是“惚恍”。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后头。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能认识、了解宇宙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道”的规律。
注释
①夷:无色。
②希:无声。
③微:无形。以上夷、希、微三个名词都是用来形容人的感官无法把握住"道"。这三个名词都是幽而不显的意思。
④致诘:诘,音ji(阳平),意为追问、究问、反问。致诘意为思议。
⑤一:本章的一指"道"。
⑥徼:音jiao(上声)。清白、清晰、光明之意。
⑦昧:阴暗。
⑧绳绳:不清楚、纷芸不绝。
⑨无物:无形状的物,即"道"。
⑩惚恍:若有若无,闪烁不定。
⑾有:指具体事物。
⑿古始:宇宙的原始,或"道"的初始。
⒀道纪:"道"的纲纪,即"道"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