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怎么算?
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相关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一、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例】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2600元。
【解析】
进项税额=1300元
销项税额=22600÷(1+13%)x13%=2600元
应纳税额=2600-1300=1300元
二、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三、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