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和科目三预约考试次数是一共五次还是各五次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据介绍,123号新规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此外,新规中还规定,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及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换句话说,预约一次考试,有一次正式考试和一次补考,五次预约,有10次考试机会。如果考了10次都没过,就得“回炉”重新学。
参考新闻资料:
http://www.0592jx.com/Newsdetail.asp?newsid=9226
此外,新规中还规定,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及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换句话说,预约一次考试,有一次正式考试和一次补考,五次预约,有10次考试机会。如果考了10次都没过,就得“回炉”重新学。
参考新闻资料:
http://www.0592jx.com/Newsdetail.asp?newsid=9226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