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被贴条怎么处理
违章停车被贴条处理方法:执法站窗口处理、自助处理。
1、执法站窗口处理
驾驶人可携带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前往全市任意交通支、大队执法站接受处理,同时查看违法视频或是违法照片,处理前不会产生滞纳金。
在接受处理后十五日内凭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等13家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数额。
2、自助处理
若驾驶人已在“交管12123”APP或者“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注册且成功备案车辆,则可通过上述平台处理车辆违法及缴纳罚款。驾驶人在网上成功缴纳罚款后,相应的记分也会记入到驾驶证中。目前,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渠道在线缴纳罚款。
轻微交通违法“首违警告”多省市已官宣推行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三条新增了“首违不罚”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多省市已官宣了轻微交通违法“首违警告”的规定。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10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8项道路交通安全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警告”。
而深圳市、西宁市、宜昌市等地交警部门发布的“首违警告”的适用范围则比三门峡市多出两条: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