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务员分几级?
韩国公务员9级通常在区公所、洞事务所、市政府等地方自治团体的相关部门从事行政业务工作,以后可以晋级为8级。7级公务员的工作单位为国情院、监察院等政府单位。 3级公务员是政府部门的局长以上。2级为局长和次长级别。1级为次长以上。1级以后晋级为政务级公务员。
五级公务员的国家考试难度最大,分为行政、外务和司法考试。通常在大学攻读法律、外交等专业的高级人才报考,考试合格后在行政部门、外交部和司法部门工作。
扩展资料:
韩国实行三权鼎立、依法治国的政治体制,国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
1. 与国家元首、政府的关系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全国武装力量总司令,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中代表整个国家。总统由全国范围内平等、直接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有效投票得票多数者当选,并通报国会议长。如最高得票者为2人以上时,国会根据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通报,由过半数在籍国会议员进行投票,得票多者当选总统。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国会可以利用弹劾程序对总统进行制约,使其最终对宪法负责。总统是内外政策的制定者,可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等。总统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总统通过由15至30人组成并由其主持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
国务总理经国会同意由总统任命,负责辅助总统并根据总统命令统辖行政各部。国务委员经国务总理提名由总统任命。行政各部部长由总统从国务总理提名的国务委员中任命。国务委员及部长候选人在正式任命前须出席国会人事听证会。
2. 与最高司法机关的关系
司法权属于由法官组成的法院。法院分三级,即大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大法院是最高法庭,审理下级法院和军事法庭作出裁决的上诉案件。大法院院长经国会同意由总统任命。大法官经大法院院长提名、国会同意后由总统任命。
3. 与宪法监督机构的关系
宪法裁判所即宪法法院是宪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授权宪法裁判所解释宪法、审查各种法规是否符合宪法,对弹劾案和解散政党作出裁决,以及对权限纠纷和有关宪法方面的申诉进行判决。宪法裁判所由9名法官组成,其中3名由总统任命,3名由国会选出,3名由大法院院长指定。宪法裁判所所长经国会同意,由总统从宪法裁判所法官中任命。
参考资料:韩国国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