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贵阳市第六中学、贵阳市第十二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贵阳学校、北京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
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尚未正式启动,为加强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招生纪律
市教育局将在教育部、省教育厅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文件下发后,及时制定出台我市本年度招生工作通知,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市级文件制定本区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
招生文件未下达前,严格执行“五个严禁”:
(一)严禁提前进行招生宣传;
(二)严禁提前组织招生;
(三)严禁向低学段毕业年级收集学生情况;
(四)严禁违规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五)严禁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其他组织或个人以任何方式预留学位。
二、严格招生录取
2023年义务教育报名工作继续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本区域招生入学方案以及平台登记的学生信息进行派位。
三、严格执纪检查
自即日起,市教育局将继续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对全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畅通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各区(市、县)教育局要联合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并向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有关举报的调查结果在调查结束次日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四、其他要求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违规处理及其他有关要求,按照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严肃义务教育招生纪律的通知》(筑教发〔2022〕53号)相关规定执行。